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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魔法斗篷(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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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黎当即面露失望,很明显,她对衣服不感兴趣。

倒是柳烟云看到衣服上的标志说道:“是爱马仕的衣服,衣服设计不错,很大气,应该不便宜,现在气温下降,正好适合现在穿。”

言盈:“老公,这不会是文景街爱马仕专卖店那件镇店之宝吧。”

“啊……你知道!”

“我今年来过文景街很多次,经过爱马仕专卖店的时候,这衣服就挂在大厅中央,因为衣服设计很独特,我自然记得住。”

“有眼光,没错,这就是那件镇店之宝!”

“不仅如此……”

不等江源公布正确答案,这件衣服竟然直接脱离了衣架,然后有模有样的走到秦慕雪面前,并伸出自己的衣领。

秦慕雪下意识伸出手,抓住了衣领。

“老公……这衣服?”

柳烟云震惊道:“这衣服,难道是件灵器!”

“没错,这衣服就是我用昨晚那枚4级血晶制作的灵器,这是我专门为慕雪你准备的礼物。”

秦慕雪的小脸上,满是惊喜。

自从知道柳烟云的玉葫芦,是灵器,秦慕雪说不羡慕,那肯定是假的。

但4级血晶可遇不可求,秦慕雪就算逼江源去找,一时间也很难找到。

秦慕雪可不是那种不讲理的人,她自然不会将心愿说出来。

不曾想,即便自己不说,江源也如此记挂在心。

昨晚刚杀死4级尸变体,今天早上就准备好了灵器送给自己。

这份爱意,让秦慕雪无比暖心。

这或许就是心意相通吧。

“慕雪,别愣着,赶紧把血滴在衣领上。”

在江源的催促下,秦慕雪抽出匕首,在指尖划破一个小伤口。

当血液滴在衣领上时,秦慕雪立即与衣服有了血脉相连之感。

衣服也自动披在了秦慕雪肩膀上。

披肩的设计,将秦慕雪半身包裹,红金相间的配色,让衣服十分大气,颇有种凤袍的庄严之感。

本就贵气逼人的秦慕雪,穿上披肩斗篷之后,竟然有种王者之气。

“哇……好漂亮,这衣服,和慕雪姐你,真是绝配,就好像女王一样,红色金色的配色,看上去就像龙袍。”

秋黎忍不住发出赞叹,就连不:()末世投资,女神给我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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