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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笙写完了论文,又仔细润色了几遍才交了上去。
冯广厦只教她一门公共课,却看到了这篇文章。
是文学系一个留洋回来的教授特地拿给他看的。
“先前,你替文学系那个肄业的女学生恢复学籍,庄夫子不是很不高兴吗。”
庄夫子大名庄世仁,乌衣门第,前清榜眼,及至民国,仍是赫赫有名的大儒,所以大家都尊称一声“夫子”
。
大儒的学问做得好,留洋回来的年轻教授们也佩服。
但大儒不喜欢女学生。
林朝笙这样退了学又重新回到学校的,他更不喜欢。
当时还指着冯广厦的鼻子骂,说他“被通海银行的银元塞破了肠子”
。
苍天啊!
他冯广厦分文未取,全凭朋友义气和往日人情啊!
思及此处,冯广厦有些不爽的揉了揉鼻子。
庄夫子当时骂得他可委屈了,他按下不说。
“庄夫子可又有什么指教?”
冯老师语气谦和。
这教授拍了拍他的肩膀,笑道:“想岔了。”
“是林朝笙交上来的论文写得很好。
庄夫子挑不出毛病的好。”
这年轻教授体贴的将文章递给他,“这手字,庄夫子也满意。”
冯广厦十分意外,连忙接了过去。
圆眼镜一目十行,很快读完,又倒回去读了一遍。
冯广厦睁大了眼:“我得去问问林小姐。”
他往文学系的教室跑去了。
年轻教授看着自己空荡荡的手,觉得完蛋——论文还是他从庄夫子的桌子上偷偷拿过来的呢!
冯广厦上次见到朝笙,还是在李雁峰和周暮觉一同返沪的时候。
那会儿满大街嚷着“周太太”
,在学校里,却又继续客客气气地称“林小姐”
。
朝笙一出教室就见到了他:“冯老师,有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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