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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丰县是厉国熙州北部与安州接壤的上县,也是直面大兰兵锋的军事重镇。
县城中心的客栈内,烛火通明,酒气与汗味交织,喧闹声几乎掀翻屋顶。
几张方桌旁,客官们或袒着胸膛,或斜倚椅凳,个个面带酒红,唾沫横飞地吹嘘着,神色间尽是得色。
穿短打、腰挎弯刀的壮汉拍着桌案,刀刃在烛下泛着冷光:“老子在阵前斩了三个兰兵!
这柄镔铁刀就是从敌将身上剥的,吹毛可断!”
说着扬起刀身,刀鞘上还沾着暗红血痂,桌案被震得杯盏乱晃,酒液溅出几滴,落在满是泥渍的裤腿上也浑然不觉。
邻桌的中年商人模样者捋着山羊胡,指节敲了敲腰间鼓鼓的钱袋,得意笑道:“厮杀我不如诸位,却也捡了个巧——收了两个敌营的匠人,一个擅铸器,一个会织布,往后家业不愁兴旺!”
角落里,披甲未卸的兵士把玩着腕间一串骨珠,那珠子泛着暗沉光泽,竟是用人指骨磨成,他漫声道:“某家运气更好,追击时得了个懂马术的奴隶,驯马、护院样样在行,比雇十个仆役还省心。”
旁边立刻有人凑趣:“李兄好福气!
我只抢了些金银绸缎,哪及得上人使唤得顺手?”
斜对门的文人打扮者推了推颔下胡须,指尖小心翼翼地摩挲着一本泛黄古籍,书页边缘已有些磨损,他却用细绢轻轻擦拭着封面上的尘埃,眼神发亮:“诸位偏爱金石器物,在下却得了意外之喜——某从他人手中购得这本孤本《兵法辑要》,纸墨精良,批注详实,可比金银珍贵多了,早就听说在兰朝,未曾想竟被人携到战场来了,想必在兰朝是被某个军官所有。”
说着便要翻开展示,手指刚触到扉页,又生怕污损,连忙收回,转而将书卷紧紧抱在怀中,仿佛那是稀世珍宝。
话音刚落,便有个满脸横肉的糙汉嗤笑:“书呆子才爱这些破纸!
不如我从兰兵手里抢来的青铜酒壶实在!”
说着拎起桌下一个沉甸甸的铜壶,壶身刻着简略纹饰,还沾着些许铜绿。
此时邻桌的银甲军官忽然起身,抬手扯开衣襟,露出胸前嵌着三颗鸽血红宝石的护心镜,宝石在烛火下流光溢彩:“诸位的物件虽好,却不及某家这护心镜——敌将贴身之物,能挡三石弓,宝石市价千金,可比什么古籍、铜壶金贵多了!”
众人目光顿时被宝石吸引,纷纷凑上前啧啧称奇。
客栈门口,一个挎着竹篮的小贩趁机吆喝起来:“走过路过瞧一瞧!
战场捡的玉佩、箭头、小铜铃,都是兰朝人丢的,便宜卖了!
戴个念想,沾沾胜仗喜气!”
几个酒客闻声,醉醺醺地摸出碎银,围着竹篮挑拣起来。
那糙汉见众人追捧军官的护心镜,又瞥了眼文人怀中的古籍,不屑道:“黄金宝石才是硬通货,一本破书能当饭吃?哪天饿肚子了,看你还捧着它当宝贝!”
文人顿时沉了脸,反驳道:“足下只知趋利,怎懂古籍的价值?这书中兵法谋略,能安邦定国,岂是金银能比?”
“安邦定国关我屁事!”
糙汉拍桌而起,“老子只知有酒有肉、有钱有物才痛快!”
两人各执一词,吵得面红耳赤,旁边有人起哄,有人劝和,更添了几分喧闹。
“你们这些男人,老娘还买了个俊生,说是兰灵派的外门弟子,那小脸俊的,呵呵。”
一个面容丑陋的女人笑道。
“刘寡妇,你都克死三个男人了,这兰朝的小白脸你压得住吗哈哈。
人家可会武功,别一掌拍死你。”
“他敢!
老娘收拾个小白脸还不手到擒来。”
“哈哈哈。”
众人一阵欢笑。
另一边,两个短衣汉子的争执仍未平息。
“那匹枣红马明明是我先擒的,鞍桥上的烙印还是我刻的,怎就归了你?”
左边汉子撸起袖子,露出胳膊上的刀疤,怒目圆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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