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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是一个软弱的、总是裹足不前的、永远犹豫不决的人。
我需要有人为我做决定,这个人就是云雀。
他永远了解我,就像我也同样了解他。
他为我做出的每个决定,实际上都正是我心底里压着的答案,他只是将它们抽出来,又推了我一把。
我们从来没有吵过架,性格也非常契合,我怀疑因为我们都是土象星座。
我们俩最配啦。
今天的部活结束,我向部员们道别,看看手机,时间刚好,消息源源不断地弹出来,同学的、朋友的、风纪委员们的,甚至还有广告……唯独没有云雀的。
没有就对了,我俩根本不用手机联系。
我们从不分别,即便短暂地离开彼此的视线,我每每想到他,他都会出现在我面前。
正如此时,一如此刻。
我拉开活动室的大门,阴影先投射下来,他比我高一点,为此我先仰视到他的鼻尖,目光往下,再是他白皙秀致的一截脖颈,一段线条流丽的锁骨,隐没在微微敞开的衬衫衣领之后,或许藏着我吻过而未消的痕。
“啊,恭弥!”
我张开手,放任自己的脸颊砸向他的胸膛,我们都闷哼了一声。
我的鼻梁有点痛。
他不负众望地,熟练又轻松地接住我,把我拉起来站好,又凑近用嘴唇贴了贴我的眉角。
我絮絮叨叨地说,他来得时间正好;县大赛在即,今天和大家讨论了好久;周末怎么还没到我想要休息;今天吃什么?我有点没胃口。
“嗯。”
他说,接过我的包,“走了,回家。
今天吃汉堡肉。”
——怎么又是汉堡肉啊?!
今天是星期四去吃kfc不行吗?!
也有人问过我,凛真凛真,你和那个云雀是什么关系?你们在恋爱吗?
我认真地说我们只是幼驯染的关系,我们没有在恋爱,比起朋友更像是家人。
云雀恭弥是我非常重要的人,或许比恋人和家人还要重要。
从我来到并盛町开始,我们几乎就天天待在一起了。
时间拥有多么可怕的魔力,让我们密不可分,让这世上唯有彼此最难以舍弃,假使要我们分离,那无异于从我身上活生生撕下去一块肉,无疑会令我流血,会给我带来庞大而难以忍受的苦痛。
“你千万、千万不要离开我。”
我不止一次这么对云雀说。
而他认为这是杞人忧天。
他总是这么回答我:“别想那种无意义的、不可能发生的事。”
而我长久以来忽略的一个事实是:他一直停留在原地等我。
擅自离开的一直都是我自己。
社团也是、其她的朋友也是,我偶尔也会和其她人腻在一起。
我甚至有自己的事业:我在写推理小说。
我和朋友们出去玩,我去参加社团活动,我去出版社与编辑详谈。
我离开我们的家,把他一个人留在空荡荡的和室里。
于是,他总是等待、等待、等待。
直到我回家。
即便外出,他也总是能精准地把握时间,先我一步回到家里,为我亮起灯,营造灯火如昼的假象,我说“我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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