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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人勿近,凛真不包含在内。
我依旧抱着他,微笑,有几张照片是我们在接吻,吻在额头、脸颊又或是唇角。
但,到此为止了。
每一张照片背后都写着日期,唯独没有第十年。
我们的未来似乎断绝于此。
“你死去了。”
一个声音说,泛着我熟悉的柔和,回荡着我熟悉的冷。
我转过头,一个高大的、身形修长的男人立在门前,面容逆光而看不真切。
但我已经几乎能想象、能描摹出他的五官与眉眼。
他向前一步,向我走来,阴影撤去,露出那张清凛英俊的脸,那双神情淡漠的冷淡眉眼,和少年时期一样美得不可方物,只是更加成熟沉稳,因而呈现出一种不曾凋零的美丽。
那是十年后的云雀恭弥。
我的幼驯染几乎等比例放大,他的躯干与四肢抽条拉长,不再穿那套我熟悉的并中旧式制服,换成一身剪裁得当的考究西装,纯黑的领带迤逦地绕过修长秀拔的脖颈,内衬深紫色衬衫,挺括细腻的布料合宜地包裹他的肌肉,修饰他的线条,环过窄长薄韧的腰身。
他现在懂什么叫设计师款了吗?
我堪称不合时宜地想。
我特别想知道谁给他挑的紫色衬衫。
……我死之前吗?他就仗着自己漂亮,仗着自己是衣架子瞎穿吧……这颜色居然还诡异地,微妙地很衬他。
果然,天塌下来云雀的脸都能顶着。
他说我死去了,但我还是不禁微笑。
因为他还在这里,只要他在我身边,我就总是忍不住露出笑容。
他说我死去了,但这不值一提。
对我来说最重要的是:在我死去之前,我们依旧像十年前那样紧紧相连;即便我死去多时,他也依旧无法将我忘记。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对他来说,我的死亡或许是一种诅咒。
我以死亡诅咒他永远记得我,永远不得忘记我。
我的肉身已然消亡,然而我的精神未曾毁灭,我会活在他心里,永远。
以此达至永恒,直到他忘记我为止。
我将永垂不朽。
遗忘才是最后的死亡,遗忘才是无人缅怀的葬礼。
即便我早已故去,但也仍然得以永生。
这正是“存在”
的意义。
只是,稍微有点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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