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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小小的年纪……真的可以做神妻吗?
千百年前,拉神就是对这样一个小男生动了凡心吗?
据说,那时阿蒙神还是以一头公牛的形象现世,只一眼便疯狂地爱上了一只白鸽,百般追求,仍未有结果。
可是……不管怎么想,公牛和白鸽,还是太不般配了吧?
怎么能怪小白鸽无情呢?
这么小,根本吃不进去。
完全不匹配。
就像,
他和小神官一样。
维奇沮丧地对比了他和小神官的胳膊。
他的肌肤是油亮的古铜色,胳膊上遍布了新伤旧痂,丑陋不堪。
而小神官的肌肤比奶油还要细腻光洁,一身軟肉云似的轻盈,而且……他总觉得,小神官身上,有那种形容不出的香味。
又香又热,
似是被肤肉闷出来的。
“那个……”
维奇踌躇片刻,还是开口了,“我们开始吧。”
赛桃还在脑海里回忆咒語,
说真的,他的脑子真有点不够用了。
他不识字,神庙里竟也没人要教他识字。
他背的咒语,都是□□一个字一个字地教的。
平时也没有办法复习,现在,能记起来多少算多少了。
而且,
他还得偷维奇身上的東西。
原书中,维奇确尤随身携带亡母遺物的习惯。
那是一只小小的黃铜匕首,据传,他的母親是个低贱的赫梯女奴,因在宴会上献舞被宰相看上,成为对方的情人。
因为身份微贱,维奇出生后并没有得到父親的認可,十岁时,母親再次怀孕,这次因产后病痛的折磨容颜尽失,渐渐被宰相遺忘。
直到母亲去世,维奇才被父亲的家人打发进一所小神庙中的学堂。
谁也不知道,他的母亲在落败被卖来埃及前出身何处,也許她曾有高贵的血统或是爱她的家人,但在被卖来埃及后,往昔的美好全都化为黃沙,风一吹便杳无踪迹了。
也许是因为他的血管中流淌着赫梯勇士的血脉,维奇刚开蒙便展现出过人的天赋,射艺、搏斗或是军事的成绩都惊人的优异。
因而在美伦普塔还是王子时,他便成为了对方的亲信。
后来远程迦南,北伐西奈半岛,维奇随着美伦普塔凯旋而归,这段往事也就成了秘闻,人们只是惊叹宰相的儿子成了将军,当年的女人已经化为尘土,她的儿子策马而归,回程的路上,铁蹄也曾踏过她的故国。
而这次任务的目标,那柄小小的黃铜匕首,其实是宰相为哄情人开心随手送出的礼物。
只是后来女人睹物思人,死前仍旧紧紧握着这柄匕首,告诉自己的儿子,做人就要如这柄匕首,锋利趁手,为上位者增益。
经年征战,维奇日日佩戴这柄匕首,锋利的刃被黄沙磨钝,他的性情也在无常的战事中被打磨,成了少年君主身邊最趁手的剑。
赛桃看向维奇的腰胯处,不错,那里正别着一支小巧的黄铜匕首。
他让维奇闭眼,然后便念起了咒语。
念咒并不是单纯的背诵,作为神官,赛桃还要不时触碰维奇的其他身体部位,以将念力传入,这个过程被称为受念,同样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赛桃先是一邊胡诌咒语,一邊假模假样地碰了碰维奇的臂膊与小腹。
很硬,
而且,碰到小腹的时候,维奇的臉侧红了红,想来这样的大人物并不十分看得上他这样出身奴隶的神官,被他触碰敏感之处,实属羞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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