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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汉叫刘福贵。
他捡到那部手机的时候,已经五十八岁了,在城东天桥下住了一年零三个月。
他没什么文化,年轻时在工地搬砖,后来出了事故,右腿跛了,老婆跟人跑了,儿子也成了家不肯认他。
他觉得活着没意思,却也没胆子去死,就这么一天一天地往下挨。
所以他许的第一个愿望是“让我再年轻三十岁”
。
那天晚上,他在桥墩下睡着之后,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
梦里他回到了二十八岁,腿好好的,身体壮得像头牛。
他在工地上扛水泥袋,一肩挑四袋,健步如飞,工头冲他竖大拇指,问他愿不愿意当班长。
他咧嘴笑,露出齐全的白牙。
然后他醒了。
醒了之后,他发现自己的牙真的长回来了。
刘福贵坐起身,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脸。
那些沟壑纵横的皱纹好像变浅了一些,手上的老茧也没那么厚了。
他挣扎着站起来,右腿踩在地上的那一刻,脚底板传来的触感让他浑身一激灵——不疼了。
他的右腿不疼了。
那个跟了他十几年的跛脚,像被什么东西凭空抹掉了一样。
刘福贵弯腰撸起裤腿,看到膝盖上那道长长的疤痕还在,但颜色变浅了很多,像是愈合了十年的伤口被时间倒退了八年。
他试着走了几步,又跑了几步,每一步都稳稳当当,脚掌拍地的声音清脆有力。
他看着地上自己的影子,那个影子里的人挺直了腰板,不再佝偻。
他再看向天桥下那面被弃置的穿衣镜——那是某个住户搬家时丢弃的,镜子右下角碎了一块,裂痕像一道闪电劈进了他的倒影里。
镜中的人看起来最多四十五岁。
刘福贵愣了很久,然后浑身上下涌起一股滚烫的兴奋。
他从口袋里摸出那部手机,屏幕亮起来,血红色的输入框安安静静地等在那里,底下那行小字显示着:“当前用户:刘福贵。
灵魂值:73。
您还有两次许愿机会。
注意:愿望越具体,实现越精确。”
二十七个百分点换来了十二年。
刘福贵不懂什么灵魂不灵魂的,他只知道,那二十七块钱花得值。
不,比钱值多了,钱买不回腿,买不回年轻。
他看着镜子里那个判若两人的自己,忽然想到了一件事。
他现在四十五岁了,脚也不跛了,是不是可以……回去看看?刘福贵的前妻叫张秀兰。
当年他腿断了之后,秀兰照顾了他整整两年,后来实在撑不住了,带着儿子改嫁给了县城里一个开五金店的男人。
那男人姓周,有房有车,对秀兰不错,对刘福贵的儿子也算说得过去。
这些事,刘福贵不是不知道。
但他心里始终有一根刺——那姓周的过得越好,他这根刺就扎得越深。
他恨过秀兰,恨她改嫁,恨她不等他。
可他也知道,自己没有资格恨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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