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热天中文网】地址:https://www.rtzw.net
所谓的思维的建构性是指,人对现实社会的反映过程是人以主体的方式对社会、概念的把握过程。
除了种族、文化、知识背景等因素外,这一过程主要是指:经验、直观、日常意识与理论、知识、科学意识之间有着质的区别,二者之间存在着一系列抽象化的中介过程;现实的人总是以自己的概念结构来把握现实社会,并把现实社会纳入到自己的理解和解释系统之中;主体是一个特殊的转化机构,一切感性、知性、理性的东西都在其中“变形”
,并被建构起来。
思维的建构性表明,认识是主体借助于各种中介系统(工具操作系统、概念逻辑系统)与客体相互作用的过程,反映是双重决定的。
没有自在客体当然不会有观念客体,这是认识的客观前提;没有主体的理解、创造过程,没有概念结构对自在客体的分解过程,也不会有观念客体,观念客体总是主体对自在客体特殊地理解和把握的产物,是思维构造的产物。
这里,产生了认识运动对立的两个方面:一方面,自在客体决定着观念客体;另一方面,主体特有的生理的、经验的、知识的、实践的方式又决定着自在客体向观念客体转化的广度和深度,主体拥有对客体特定的选择、理解和解释方式。
同时,由于自在客体并不会把自己的纯粹本质表现出来,相反,假象、层次、交错的相互作用会把本质这样或那样地掩盖起来。
因此,认识从直接到间接,从外在到内在,从现象到本质,从初级本质到深刻本质的运动,并不能仅仅依靠归纳法直接从现象、经验中得到,而要通过概念的中介、抽象化的过程才能实现。
这就形成了更高层次的思维建构的能动作用。
思维的建构也就是人在实践基础上以主体的方式对客体的能动反映过程,究其实质,是把“对象、现实、感性”
、“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
、“从主体方面去理解”
。
按照马克思的观点,现实的人对现实社会的反映通过思维对观念客体的建构表现出来,人们是通过概念、范畴、逻辑观念来反映人与自然的关系和人与人的关系的。
“认识是人对自然界的反映。
但是,这并不是简单的、直接的、完整的反映,而是一系列的抽象过程,即概念、规律等等的构成、形成过程。”
[34]“在人面前是自然现象之网。
本能的人,即野蛮的人,没有把自己同自然界区分开来。
自觉的人则区分开来了,范畴是区分过程中的梯级,即认识世界的过程中的梯级,是帮助我们认识和掌握自然现象之网的网上纽结。”
[35]因此,范畴的产生和运用是认识的升华,它标志着主体与客体的分化。
同时,主体与客体的分化是通过自在客体与观念客体分化的形式表现的。
所谓观念客体,就是指主体在观念中通过逻辑形式所把握的客体。
人一旦把范畴关系置于主体与客体之间,思维就具有了建构的特点。
思维的建构就是思维通过范畴关系或概念结构把自在客体转化为观念客体的过程。
自在客体的分化过程是在观念中进行的,也就是逻辑观念、概念结构对其分解和理解的过程,是概念结构对感性材料有序化的过程。
它们表现为这样的关系:自在客体→逻辑结构→观念客体。
正因为观念客体是经过逻辑结构的中介由自在客体转化而来,因而逻辑结构就成为二者的转化器。
逻辑结构不同,对自在客体的反映也就不同,具体表现为对信息输入的选择不同,加工角度和程度不同,信息被规范、被建构的方式不同,从而观念客体也就不同。
以石块下落为例,自古代到现代,同样是石头从高空落下的事实,亚里士多德把它看作是石块在寻找自己的天然位置,伽利略看到的是石头与天体一样做圆周运动,牛顿则领悟出地心引力,爱因斯坦则看到石块在引力场中沿黎曼空间走最短的路程。
这里,概念结构起到的是把自在客体转化为观念客体的建构作用。
从信息论的观点来看,思维的建构作用就是特定的概念结构对信息的加工、转换作用。
概念结构类似某种信息转换器,它把外界输入的信息转化为主体的思维要素,同时又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着外界的结构、属性、规律。
这种转换过程固定下来就形成某种思维模式。
一定的概念结构仅仅是对客体的一定程度的把握和转换,它不可能穷尽客体的一切信息、结构、属性。
所以,主体及其思维的选择性既是能动性的体现,又是受动性的体现。
主体只能在一定限度内,在它可选择、可理解的限度内活动,实际上,主体是被外在的自在客体与内在的概念结构双重制约的。
思维的建构体现了主体与客体以概念结构为中介的双向运动,主体以概念结构去分解自在客体,而自在客体也就在一定程度上转化为观念客体,这就使人的认识过程也就表现为思维的建构过程,表现为“从主体方面去理解”
的过程。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