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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颜色对官能的蛊惑力描述得如此性感;他也是时评家、老左翼作家,对政治和现实很敏感,总是念念不忘记录随见的不平,哪怕是在谈爱情时,他也能在视线的余光里瞥见一个失业的工人。
伯格其实是比较典型的评论型人格。
同样出名,托宾的聪明会内化成人物的内在肌理感。
《我们在此相遇》,是恰恰好,虽然对话也有点像格言体但不过分,政论只是边角,浓度高但还没到声势迫人的程度。
而《留住一切亲爱的》,在我看来实在太浓了,一张凸向镜头的浓墨渲染的演讲者的脸。
第二遍当记忆之诗。
什么是存在?什么又是不存在?如何在空无之中创造一切?只要有欲望和思念就够了。
相遇,从来就不是你遇见我,而是你遇见你眼中的我。
既然如此,重逢也不必是你重见我,只要你重见你眼中的我就行了。
穿过记忆的走廊和迷宫,身体的挪移与记忆的脚步前后交错,用学术的话叫作地志学书写,用情感语系叫重逢。
有趣的是,伯格选择人物粘贴的活动地点。
母亲出现在里斯本,书的封面上就是里斯本的电车在窄小的街道上开过。
按伯格书中的写法,开窗的人可以触到街对面。
这是一个盛放折叠记忆最好的地方。
它不那么开放和舒展,而更多的是向内折的褶子。
半旧的日子上方,有回忆的羽翼盘旋。
写博尔赫斯是放在瑞士——一个养老之地,博尔赫斯年少时躲避国内战火时曾经寄居的地方,一个宜于幸福之地,他一直相信自己会回到这个故乡,在肉体死亡之后——像一个青春已逝、性征模糊的中年女性。
这是一个高山积雪又整饬的地方,冷冷的理性透出文明感。
这就是地志学书写,通过描绘一个地方,体现一种抒情气质,这个地方不再具有物理的实在性,更是一种观念的存在。
而肯是被安放在克拉科夫,东欧有种旧时的诗情,想想辛波丝卡,还有辛格的卢布林。
那里有柔和的黄昏和模糊的暑气。
而休是个不知来历的移民,参加过西班牙内战,还介绍伯格读《巴黎伦敦落魄记》,放在东欧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正合适。
空间的诗情,或者说,一种地理书写的方式,里面有伯格对城市气息的体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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