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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那句话是“:莫非来刺杀下官?”
尚是测度之辞,还没有直栽罪名。
而这句话就变成了“因何手执利刃,故入节堂,欲杀本官”
,已经是认定之辞,林冲的罪名,已经定下了。
既然罪名已定,凶器又在,高太尉叫左右把林冲推下,要当即处斩。
林冲大叫冤枉,辩解自己并非要刺杀太尉。
林冲哪里能就此引颈就戮?所以,这里的叫冤枉就是不服。
其实,上面我已经为他做了辩护,这个辩护概括起来有两点:第一点,就高俅这一面说,若不是事先设计好的陷阱,怎么会一声断喝话犹未了,旁边耳房里就走出二十余人?这二十余人,在林冲执刀彷徨四顾时不出现,在高俅与林冲对话时不出现,偏在高俅下令时出现?
第二点,就林冲这一面说,假如他真是为杀高俅而来,他就该在高俅出现时直接上前拔刀刺杀,而不会是执刀向前问安声喏。
当然,林冲在高俅那里,只敢说自己不是为刺杀高太尉而来,断断不敢说高太尉陷害自己。
他的叫屈,他的不服,一定是只敢就自己这一面,就自己的行为为自己辩解。
高俅当然不会听他辩解,而是质问“:你来节堂有何事务?见今手里拿着利刃,如何不是来杀下官?”
这是典型的有罪推定。
它的要害就是林冲必须证明自己不是行刺,而不是高太尉要证明林冲就是行刺。
林冲负有举证的责任。
林冲告道“:太尉不唤,怎敢入来。
有两个承局望堂里去了,故赚林冲到此。”
在有罪推定的前提下,两相对照,显然,高俅的质问更有力量。
因为林冲到节堂来,乃是太尉派两个承局召唤,要来比试宝刀。
但林冲这种说法,必须要高俅才能证明。
也就是说,林冲现在身处这样的一个悖论之中:
第一,他要自己举证,证明自己不是行刺;第二,他的举证却必须由高太尉来证明。
与此相关,高太尉是处于一个循环互证的有利处境:第一,他可以否定林冲的举证,从而林冲不能证明自己无罪;第二,林冲不能证明自己无罪,林冲就有罪。
所以,高俅可以说是胜券在握,而林冲无法洗清自己的冤屈。
至此,林冲这个“豹子头”
已被紧紧地绑缚在高太尉设下的罗网里。
但是,高太尉在听完林冲不服的辩解后,还真的没有马上就在节堂里斩杀林冲,而是喝道“:这厮不服断遣,解去开封府,分付滕府尹好生推问,勘理明白处决!”
天公抖擞,佛儿救人
本来,高太尉若在此处就杀了林冲,也就一了百了,完事大吉,但他为什么又要左右把林冲解去开封府,让滕府尹去判决呢?
第一,林冲不服,大叫冤枉。
客观地说,林冲固然不能证明自己无罪,但高俅要证明林冲确凿有罪,也难;因此,就此在节堂当即杀了八十万禁军教头,他对上不好交代,就算他能咬定林冲有罪,他也推脱不了草率擅杀的罪名。
所以,我们说,林冲此时大叫冤枉,是自己救了自己的命。
第二,更重要的是,高俅对把林冲解到开封府后被判决死刑充满信心。
要知道,高俅此人做人够狠,做事够绝,如果他不能确定滕府尹会听从他的旨意将林冲处斩,他一定会在节堂前当即杀了林冲。
至于擅杀的罪名,他自会慢慢摆平,何况当今皇上正是一个被他摆布愚弄的昏君。
既能杀了林冲,实现目的,而且还是借他人之手,自己落得个公正公道的名声,何乐而不为呢?
那么,高俅凭什么相信开封府一定会遵照他的旨意,判决林冲处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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