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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与弗兰妮相爱与契帕·达夫了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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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也漂浮——真是如此。
爱情,从别的方面来看,或许也与索罗类似。
一九六四年秋,我们一家人离开维也纳飞往纽约——这次我们没有分坐两个航班。
弗兰妮说,我们一家人应该始终在一起。
空中小姐为棒球杆的事很是犯难,但最后还是同意父亲把棒球杆带上飞机,要他夹在两膝之间——尽管航空公司有自己的规定,但是看在父亲是盲人,也就网开一面了。
小琼斯不能来接机场接我们——他在克利夫兰的一家医院度过了他在布朗斯队的最后一个赛季。
“老兄,”
他在电话里对我说,“告诉你父亲,如果他能把膝盖给我,我就把眼睛给他。”
“要是我把我的膝盖给你,你拿什么给我?”
我听到弗兰妮在电话里这样问小琼斯。
我没听见小琼斯是怎么回答弗兰妮的。
弗兰妮对我笑笑,眨了眨眼。
我们本来可以从纽约飞到波士顿去,我相信弗里茨一定会来机场接我们,还会让我们安顿在第一家新罕布什尔旅馆,他们不会收我们的钱的。
可是父亲对我们说,他不想再看到新罕布什尔的德瑞镇,也不想再看到第一家新罕布什尔旅馆。
当然了,即使我们回到了那里,并在那里度过余生,我父亲也是无法看到了——我们明白他话里的意思。
我们谁也没有心思再去看德瑞镇,不想再去回忆我们全家人都好好地在一起的那段时光了——那个时候我们全家人的眼睛都好好的,看得清这个世界。
纽约倒是个没有任何感情牵挂的地方——弗兰克知道,莉莉的出版商会安排我们在纽约住下来,还会招待我们一段时间。
“开开心心住下来,”
弗兰克对我们说,“想要客房叫餐服务,尽管叫。”
知道有客房叫餐服务,父亲兴奋得像个小孩,点了他从来不曾吃的东西,点了通常难以下肚的饮料——弄得好像他以前从未住过带客房叫餐服务的酒店,好像他以前从未来过纽约,他还嚷嚷着抱怨客房服务员说的英语还不如维也纳人说得好——维也纳人当然说不好英语,因为他们都是外国人。
“这些人比你能想象到的维也纳人更老外!”
父亲大声说,“SpreSieDeutsch?”
他冲着电话大喊:“耶稣啊,上帝啊!
弗兰克,给我们订一份像样的Fruhstuck[1],好吗?这些人听不懂我的话。”
“这是在纽约,爸爸。”
弗兰妮说。
“纽约人不讲德语,也不讲英语,爸爸。”
弗兰克解释道。
“那他们到底说什么语言?”
父亲问,“我点了羊角面包和咖啡,他们却给我送来烤面包和茶!”
“没人知道他们说的是什么语言。”
莉莉看着窗外说。
莉莉的出版商把我们安顿在第八十一大街和第五大道交叉口的斯坦霍普酒店。
莉莉给他们说想住在大都会博物馆附近,我要求住在中央公园附近——我想在那里跑步。
他们就安排我们住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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