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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得出来,她的声音里有些疲倦,弗兰克不禁看了一下时间。
他更加焦虑地听下去。
答录机又没有声音了。
弗兰克轻声说着她的名字:“快说,莉莉。”
卖掉我的旧衣裳,我这就上天堂。
“天哪,莉莉。”
弗兰克对着答录机小声说道。
他飞快地穿上了衣服。
“Auf Wiedersehen,弗兰克。”
唱完歌,莉莉说道。
弗兰克没有应答莉莉的话。
他跑到哥伦布环岛,上了一辆出城的出租汽车。
尽管弗兰克不擅长跑步,但我想这次他跑得够快的了,我都不能跑这么快。
我总是对他说,在莉莉打来电话的时候,即使他就在家里,接到了这个电话,他也救不了她:从十四楼掉下来的时间——从斯坦霍普酒店十四楼角上那个套间的窗户落到第八十一大街与第五大道交叉口的人行道上的时间——远远短于任何人跑过二十个街区和一个动物园所需要的时间。
莉莉的旅程比弗兰克的要短得多,无论如何,她都会比他先到达目的地。
他是无力回天的。
他说,即使如此,他一直没有对她说一声(甚至心里都没有想)“AufWiedersehen,莉莉”
——直到别人指给他看她那小小的遗体,他才对她道了一声再见。
她留下了一份简单的遗书,比菲尔格伯特写得好。
莉莉没有发疯,她留下的这份自杀遗书写得很严肃。
遗书就这么简简单单两行:
对不起。
我就是长得不够大。
我记得最清楚的,是她的那双小手:每当她说些心事很重的话时,她那两只小手就在她的膝盖上方跳来跳去——莉莉总是心事重重。
小琼斯老对我说:“老兄,她心里没有太多的笑声。”
他说得没错。
莉莉的两只手无法自我控制。
它们跟着莉莉自认为听到的节拍舞动着——也许就是弗洛伊德听到的那首歌曲,他那时一边听,一边用棒球杆拍打着那首歌的节奏。
也许就是父亲现在听到的那首歌,棒球杆随着歌声在他疲惫的脚边优雅地摆动着。
我的父亲,虽然眼睛看不见了,但喜欢到处走,不管是冬天还是夏天,他每天都要在新罕布什尔旅馆周围的空地上走,一走就几个小时,不知疲倦。
先是萨彻带着他,然后是施拉格伯斯,接着是弗雷德。
可是弗雷德后来养成了杀臭鼬的习惯,我们只好不要它了。
“我喜欢弗雷德,”
父亲说,“但它又是放屁,又是杀臭鼬的,会把客人都赶走的。”
“呃,客人们并没有投诉。”
我告诉父亲。
“呃,他们只是出于礼貌。”
父亲说,“这显出他们的品位。
不过这确实很让人讨厌,真的是强人所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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