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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一(第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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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有一阵狂风吹来,他就会和柴捆一起在山坡上滚起来。

故事虽然发生在中古,但因为地方偏僻,有些上古的景象。

我对这个故事有种特殊的感应,仿佛我就是薛嵩,赤身**走进湘西的炎热,就如走入一座灼热的砖窑。

铁枪太过沉重,嵌进了肩上的肉。

至于腰间的篾条,它太过紧迫,带着粗糙勒进了阴茎的两侧——这好像很有趣。

更有趣的是有个苗族小姑娘从水里钻出来要帮我的忙。

但作者对这故事不是全然满意,他说:这是因为薛嵩是孤零零的一个人。

孤零零一个人的故事必定殊为无趣,所以这个故事又重新开始道:晚唐时节,薛嵩曾住在长安城里。

长安城是一座大得不得了的城市,周围围着灰色的砖墙。

墙上有一些圆顶的城门洞,经常有一群群灰色的驴驮着粮食和柴草走进城里来。

一早一晚,城市上空笼罩着灰色的雾,在这个地方买不到漂白布,最白的布买到手里,凑到眼前一看,就会发现它是灰的。

这种景象使薛嵩感到郁闷,久而久之,他变得嗓音低沉。

在冷天里他呵出一口白气,定睛一看,发现它也是灰的。

这样,这个故事就有了一个灰色的开始,这种色调和中古这个时代一致。

在中古时,人们用灶灰来染布,妇女用草灰当粉来用,所以到处都是灰色的。

薛嵩总想做点不同凡响的事情。

比方说,写些道德文章,以便成为圣人;发表些政治上的宏论,以便成为名臣;为大唐朝开辟疆土,成为一代名将。

他总觉得后一件事情比较容易,自己也比较在行。

这当然是毫无根据的狂想……

后来,薛嵩买到了一纸任命,到湘西来做节度使。

节度使是晚唐时最大的官职,有些节度使比皇帝还要大。

薛嵩觉得自己中了头彩,就变卖了自己的万贯家财,买了仪仗、马匹和兵器,雇佣了一批士兵,离开了那座灰砖砌成的大城,到这红土山坡上建功立业。

后来,他在这片红土山坡上栽了树,种了竹子,建立了寨子,为了纪念自己在长安城里那座豪华住宅,他把自己的竹楼盖成了三重檐的式样,这个式样的特点是雨季一来就漏得厉害。

他还给自己造了一座后园,在园里挖了一个池塘,就这样住下去。

遇到了旱季里的好天气,就把长了绿霉的衣甲拿出来晒。

过了一些年,薛嵩和他的兵都老了。

薛嵩开始怀念那座灰色的长安城,但他总也不会忘记建功立业的雄心。

与此同时,我坐在万寿寺的配殿里,头顶上还有一块豆腐干大小的伤疤。

这块疤正在收缩,使我的头皮紧绷绷。

我和薛嵩之间有千年之隔,又有千里之隔。

如果硬要说我们之间有什么关系,实在难以想象。

但我总要把自己往薛嵩身上想——除了他,我不知还有什么可供我来想象:过去我可能到过热带地方,见过三重檐的竹楼,还给自己挖过一个池塘。

我在那里怀念眼前这座灰色的北京城,并且总不能忘记自己建功立业的决心——这样想并非无理。

但假如我真的这样想过,就是个蠢东西。

过去某个时候,薛嵩的故事是在长安城里开始的,到了湘西的红土山坡上,才和现在的开始会合。

这就使现在的薛嵩多了一个灰色的回忆,除此之外,还多了一些雇佣兵。

我觉得这样很好,人多一点热闹。

薛嵩部下的雇佣兵在找到雇主之前是一伙无赖,坐在长安城外晒太阳——从早上起来,就坐在城门口,要等很久才能等到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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