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热天中文网】地址:https://www.rtzw.net
前有堕珥,后有遗簪。”
“日暮酒阑,合尊促坐。
男女同席,履舄交错。
杯盘狼藉。
堂上烛灭,主人留髡而送客。
罗襦襟解,微闻芗泽。”
又如前文所引的燕国“嫁娶之夕,男女无别”
都是如此。
宗教上的寺院等,也是大众集会之地,而且是圣地;其地的习惯,是不易破坏的。
《汉书·礼乐志》说:汉武帝立乐府,“采诗夜诵”
。
颜师古《注》说:“其言辞或秘,不可宣露,故于夜中歌诵。”
案:《后汉书·高句骊传》说:其俗**。
暮夜辄男女群聚为倡乐。
高句骊是好祠鬼神的,而乐府之立,亦和祭礼有关。
然则采诗夜诵,怕不仅因其言辞或秘罢?男女混杂之事,后世所谓邪教中,亦恒有之,正和邪有何标准?不过古代之俗,渐与后世不合,则被目为邪而已。
然则宗教中初期的**,实不可谓之卖**。
不过限制男女交际的自由,往往与私有财产制度伴随而起。
既有私有财产,自有所谓买卖;既有所谓买卖,**亦自可为买卖的标的。
在此情形之下,本非买卖之事,变为买卖的多了,亦不仅**之一端。
卖**的根源,旧说以为起于齐之女闾。
其事见于《战国策》的《东周策》。
《东周策》载一个辩士的话道:“国必有诽誉。
忠臣令诽在己,誉在上。
齐桓公宫中七市,女闾七百,国人非之,管仲故为三归之家,以掩桓公非,自伤于民也。”
则市与女闾,确为**乐之地。
《商君书·垦令篇》说:“令军市无有女子”
;又说:“轻惰之民,不游军市,则农民不**”
,亦市为**乐之地之一证。
女闾则他处无文。
案:《太平御览》引《吴越春秋》说:“勾践输有过寡妇于山上,使士之忧思者游之,以娱其意”
(今本无),亦即女闾之类。
女闾,盖后世所谓女户者所聚居。
女户以女为户主,可见其家中是没有壮男的。
《周官》内宰:“凡建国,佐后立市”
;《左传》昭公二十年,晏婴说:“内宠之妾,肆夺于市”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