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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师克拉伦斯·丹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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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乡村妇女的侮辱,使他愤而成为那个时代美国最伟大的律师。
大约在70年前,一位小学校的女教员拧了一个小学生的耳朵,因为这个小学生坐在椅子上经常动。
这个女教员是当着许多学生的面拧他的耳朵的,这个小孩感觉自己受到了莫大的羞辱,在回家的路上,哭个不停。
虽然这个小学生当时只有5岁,但是他却开始憎恨残酷的暴力和不公正,并发誓一生都要为此而抗战。
那个小学生就是克拉伦斯·丹诺,后来,他成了美国最著名的律师。
毫无疑问,他是那个时代的最伟大的刑事律师。
他的名字多次在全美各大报纸上以特大号字体登出过。
他是一个仗义之士、革命者、叛逆、斗士,他是被压迫者的福音。
他第一次代理的案件,至今还被俄亥俄州阿什塔比拉城的老人们所津津乐道。
这桩激烈的案件,却只是为了一套仅值5元钱的旧马鞍,也许有人会问“这是为什么啊?这值得吗?”
,但是丹诺却认为这涉及一个根本的原则性问题。
不公平伸出来的丑恶的利爪,激发了丹诺要与之抗争的斗志。
委托人只愿为此案出5元钱的诉讼费,于是丹诺便自己承担了其他的诉讼费。
这一案件前前后后经过了7个法庭,争辩了7年,他最终胜诉了。
丹诺对金钱和权势从来不曾有过野心,他说自己永远是一个懒汉。
他原本是乡下的一名教员。
有一天,在他那原本平静的生活中发生了一件改变了他一生命运的事。
当时城里有一位铁匠,这个人在工作之余,自学法律。
一天丹诺在这位铁匠家里,听到他和别人因一个案件展开辩论。
丹诺对这位铁匠的机智和演说口才大为惊叹。
那位铁匠在与人辩论时的风采深深地吸引了他,他也想去试一试。
于是,他向那个铁匠借了一本法律书,开始自学起了法律。
每个星期一的早晨,他都把那本书带到学校去,当他的学生在做数学题或学地理时,一有时间便抽空翻翻那本书。
他承认,假如不是后来发生了一些事促使他奋发向上的话,他可能一辈子也只能做一个乡村教师了。
他和他太太决定从阿什塔比拉城的一位牙医手中将一所小房子买了下来,双方事先达成协议总房价为3500元。
丹诺将他仅有的500元积蓄从银行取出,剩下的3000元双方商定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
这宗买卖几乎就算办妥了,但到了最后,牙医的太太却无理地拒绝在合同上签字。
不但如此,她还用带有侮辱性的口吻对丹诺说道:“嘿,小伙子,我就不相信你这一辈子能赚出3500元来。”
丹诺非常愤怒。
他再也不能在这个城里待下去了,激愤之下,他一甩手去了芝加哥。
他在芝加哥第一年只赚了300元——这点钱连付房租也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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