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热天中文网】地址:https://www.rtzw.net
《淮南子·时则训》里说:“季夏之月,……其位中央,其日戊己,盛德在土,……天子衣黄衣,乘黄骝,服黄玉,建黄旗,……”
在这些记载里,春、夏、秋、冬和甲、乙、丙、丁等十天干以及青、赤(红)、白、黑(玄)、黄五色,按照当时五行家的作法,它们都是和五行相配合的,即春季其日甲乙,属木,色青;夏季其日丙丁,属火,色赤(红);季夏(六月)其日戊己,属土,色黄;秋季其日庚辛,属金,色白;冬季其日壬癸,属水,色黑。
按照这个配合,帝王所穿衣服,所吃食物,所用旗帜,所乘车马的颜色,都要配合五行用事的需要,而不能随意乱用。
因为春季属木,色青,所以帝王的衣服等都要用青色;夏季属火,色赤(红),所以衣服等都要用赤色;秋季属金,色白,所以衣服等都要用白色;冬季属水,色黑,所以衣服等都要用黑色;季夏(六月)属土,色黄,所以衣服等都要用黄色。
这种以“五行相次转用事,随方面为服”
的作法,秦、汉时期也曾实行过。
秦始皇就曾“推终始五德之传,以为周得火德,秦代周德,从所不胜。
方今水德之始,改年始,朝贺皆自十月朔,衣服、旄旌、节旗皆上黑,……”
秦亡汉兴,刘邦自称为赤帝子,故开始“色上赤”
。
到了文帝时,鲁人公孙臣提出:“始秦得水德,今汉受之,推终始传,则汉当土德,土德之应黄龙见。
宜改正朔,易服色,色上黄。”
但未能实行。
一直到武帝太初元年,才“改历,以正月为岁首,而色上黄”
。
《抱朴子内篇》里对人服药又有这样的规定:“若本命属土,不宜服青色药。
属金,不宣服赤色药。
属木,不宜服红色药。
属水,不宜服黄色药。
属火,不宜服黑色药。”
这些规定,究其缘故,乃是“以五行之义,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故也”
。
到这里,我们若把以上汉文记载的依“五行相次转用事”
的内容与纳西族用五行占卜人的衣食相对照,便可以明显地看出来,纳西族的五行说和汉族的五行说内容是相似的,其思想认识根源也是一致的。
他们都是力图以五行的生克解释人的生活。
本来,包括五行在内的整个自然界存在着既统一而又相互制约的规律,这是古代纳西族和汉族认识到的正确的一面。
但是,他们力图把五行生克的观念附会于人事,用五行配合五色等以解释人的生活,特别是把五行和自然界本来存在着的红、黄、绿、白、黑五色等自然现象加以神秘化,并认为人的衣、食、车、马的颜色如果与五行不相协调,就会给人带来不吉利,这就纯粹属于宗教和迷信了。
(二)用五行占卜人的婚配
《病因卜》的五行占里还有一个内容,就是用五行占卜男女青年的婚配。
纳西族民间有这样一种风俗,即一对青年男女在结婚之前,首先要请东巴经师或其他善卜之人根据男女双方的生辰八字结合五行进行占卜,看其是否可以结婚。
前面我们谈到,纳西族曾使用过以五行分为阴阳代替十天干,并用阴阳五行十天干配合十二地支以纪年的历法,同时又有根据人的生年推算所占五行的习惯。
人的生年既然占据着一定的五行,而五行内部又存在着互相克制、相互制约的作用,于是他们认为人们的婚配也必须依照着五行相生相克的规定来进行。
从这种观念出发,《病因卜》里便对男女进行婚配的原则作了如下规定:
第一项规定是根据人的生辰属相进行的。
书里作了如下记述:
属狗、虎、马的(人)相结合,马是属铁的马〔纳西族将五行分为阴阳以代替十天干,然后配入十二属相(十二地支)用以纪年,故马有阳铁马、阳水马、阳木马、阳火马、阳土马之分〕。
属兔、猪、羊的(人)相结合,兔是属火的兔。
属鼠、龙、猴的(人)相结合,猴是属木的猴。
属牛、蛇、鸡的(人)相结合,蛇是属水的蛇。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