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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来办差的人,抓到了假的胡体安,当时镇平县的县令是两榜进士马翥,自己县里的捕快,身为县令的居然不认识,可见衙役之众。
进士老爷审理此案,见此人当堂认罪,不辨真假,草草结案。
南阳知府任恺明知有异,也认了账,报到按察使吴直那里,吴直也没有深究,上报刑部,过道手续,就定谳了。
其实,王树汶当年年方十五,又瘦又小,见人怯生生的,怎么看都不像一个贼头。
但是,官场的事就是这样,出了案子,只消有人顶罪,案子就算破了,至于贼赃能不能拿到,不是硬指标,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定谳之后,由于案情严重,盗窃财产数额巨大,上报之后,首犯定了个死罪。
就这样,王树汶的小命,眼看到了秋天,就要归西了。
到了问斩这日,王树汶才知道,原来自己受骗了,于是大呼上当,说我是王树汶,不是胡体安!
他们许我不死,怎么还要死,冤哪!
另有一说是,行刑那天,拉刑车的两头骡子突然发狂,钻进了城隍庙。
清朝体制,监刑官如果临刑发现有冤情,可以停刑。
还算监刑官恪尽职守,于是,王树汶没死,案子报了上去,重新审理。
重新审理的关键,是查清到底这人是不是胡体安。
据王树汶讲,他系邓州人氏,父亲名叫王季福,现还在邓州种田。
就这样,审理案子的官员,遂发函要邓州知州朱光第把王季福找到,好来对证。
可是,偏在这个时候,河南巡抚换人了,涂宗瀛改任湖广总督,接任的是河道总督李鹤年。
而当年参与此案的南阳知府任恺,已经升了道台。
案子一旦复审,当年糊涂断案的人,当然知道经不起追究的,真的要是查清楚了,自己肯定有罪过。
所以,任恺马上发函给邓州的知州朱光第,要他别管了,就说找不到王季福这个人。
当时,由于巡抚换人,新巡抚对这个案子已经不大上心了。
任恺身为道台,是朱光第的上司,跟新任巡抚的关系又好,朱光第就坡下驴,本是最省心,也最讨好的事儿。
但偏偏这个朱光第,是个死心眼,就是不买任恺的账,活生生地把个王季福给找到了,两下一对,王树汶不是胡体安,真相大白。
但凡地方有事,御史们都要掺和的。
王树汶案,由于跟盗案相关,跟衙役作案相关,河南士绅有切肤之痛,自然引起他们的关注。
这样一来,御史,尤其是河南籍的御史,弹章交加,声色俱厉,有的言论,也涉及到了当时的河南巡抚李鹤年。
按道理说,李鹤年不管这事也可以,反正这案子也不是他任上办的。
但偏偏此时的他,受了任恺的蛊惑,又被御史的言论所激,居然自己站起来反击,坚持要办王树汶的死罪。
当然,此时再强调王树汶就是胡体安当然不行了,但他还有另外的借口。
按大清律,入室盗窃案无论主从,都是死罪。
王树汶是胡体安的童仆,原本不过伺候主人的,但李鹤年却坚持说他也是胡体安的党徒,论罪也该死。
原案即使有错,错也不大。
反过来,另一边的人则坚持认为,王树汶完全是无辜的,此案,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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