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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鞋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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鞋是没有态度的,有态度的肯定是人。
《东坡志林·刘凝之沈麟士》
□刘凝之为人认所著履,即与之,此人后得所失履,送还,不肯复取。
又沈麟士亦为邻人认所著履,麟士笑曰:『是卿履耶?』即与之。
邻人得所失履,送还,麟士曰:『非卿履耶?』笑而受之。
此虽小事,然处事当如麟士,不当如凝之也。
南朝宋人刘凝之,性喜山水,也算是个知名人物了。
有一天,邻居指着他脚上的鞋说,哎,你这双和我丢失的一模一样,是我的吧?刘说,那你拿去好了,当即脱下鞋子给了邻居。
此后不久,邻居找到了自己的鞋,送鞋来还,刘不愿再接受。
巧合的是,同样是南朝宋的另一名士沈麟士,也碰到了同样的事情。
麟士笑着说:是你的鞋吗?好吧,你拿去吧。
邻居找到了丢失的鞋,送鞋来还,麟士说:不是你的鞋?那还给我吧,于是笑着接受了。
或许是南朝宋那个时候,鞋的式样太过于单一,就如我们上世纪的解放鞋,清一式草绿色,只有大小的区别,没有式样的区别,如果一群人,脚差不多大小,又混乱地堆放在一起,那是很容易认错的。
不过,这里显然不能就鞋论鞋。
我们会马上想到他们为人处世的态度。
刘和沈的两位邻居显然都做错了事,因为他们把不是自己的鞋认成了自己的,如果把不是自己的东西硬说成自己的,我们是可以追究法律责任的。
比如,你硬说我的一万块钱是你的,不都是钱吗?上面还有我钱的几个特征,有我钱的特征,那还不是我的吗?所以,两位邻居无疑是错了,只是,这样的错事,性质可大可小,大了,很容易引起诉讼,你说是你的就是你的了?!
小到如刘和沈的态度,你说是你的,那就是你的!
问题的关键肯定不在邻居这里,而在刘和沈发现了邻居们错误之后的态度。
刘的态度是,既然不是你的,那仍然是我的,我的鞋你凭什么要去穿呢?你穿过了,使用过了,我就不再要了,一双鞋不值什么钱,我也不缺这个钱,我就是想让你记着,以后不要随随便便把别人的东西说成自己的,那样会很麻烦的。
而沈恰恰相反,既然不是你的,那仍然是我的,我的鞋你穿过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不就是一双鞋吗?鞋不就是让脚穿的吗?你的脚和我的脚也没有多大的区别,你还我鞋,那我就继续穿,洗都不用洗呢,不脏,一点都不脏!
这样的态度我们还可以上升到另外一个高度。
不愿意再接受鞋,那就是不容许别人犯错,别人犯错了,也不给别人改正错误的机会;快乐地接受鞋,就是宽容别人,允许别人改正错误。
东坡这个时候表态了:此事虽小,然而,处世当如麟士,不当如凝之也。
两双鞋的事情,摊开了说,那是很简单的事情,我们一般的人都会学麟士的方法,认为凝之的处世方法不好。
然而,现实中,凝之多而又多,麟士少而又少。
朱国祯在《仿洪小品》中说了一个《扮虎》的故事,耐人寻味。
说是湖南有两个读书的同窗好友,一姓程,一姓郑。
程同学先考中进士甲科,授官咸阳令,此时,郑同学仍然贫困,就借了钱去找程同学。
到了咸阳,程同学却颁出了禁约:禁止乡人与他相见。
郑同学只得回乡,因没有盘缠,请求程同学借几文钱给他,结果程同学也不答应。
郑同学回家乡,吃了不少苦头,狼狈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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