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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我还嫌他婆婆妈妈的。
现在看来,添一件武器并不多余。
有这两件东西,我不必那么害怕了。
哼,哪个野小子敢来找我的麻烦,够你受的!
我从小爱和男孩子打架。
我和他隔一条街。
有人向我吹嘘,他如何厉害。
我不服气,找上门去和他打了一架。
那小子牛犊似的,我比他轻捷,不让他抓住,围着他蹦蹦跳跳的,趁机给他一拳。
他老是掉裤子,不时提一把。
这时我就攻上去,在他屁股上踹一脚。
裤子成了他的负担。
我可开心了!
围着看的一群男孩子、女孩子叽呱叽呱乱笑。
他急了,向我要求暂停,说脱掉裤子再打。
我不同意,骂他是流氓。
他红了脸,果然没脱,只是重新把裤子挽紧了,一下子猛扑上来抓住我,我搂住他的脖子不放手,任他怎么摔也摔不脱。
要把我摔到地上,他也非倒下不可。
这家伙真有力气,抱住我转了十几圈,我死不松手。
他累得气喘吁吁,我两脚悬空,他甩又甩不开,放又放不下,最后站在原地,抱着我不知怎么办才好了。
我嘻嘻哈哈地笑起来,直拍他的后脑勺。
他把头直往下缩,过了一会儿,他瓮声瓮气地说:“这一次算平局,行不行?——哎哟,甭打啦!”
我答应了,跳到地上。
两人面对面站着,他脸憋得通红,我也累得够呛。
看得出,他很佩服我。
我也很佩服他。
若不是他那条倒霉的裤子,我决不是他的对手。
那年我十二岁,他十三岁。
从此我们相识了,并成了好朋友。
又过了些年,知青下放时,我们在一个村。
七二年回城,他分到县纺织厂保卫科。
我分到县屠宰场,杀猪宰羊,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
一开始,我还害怕,后来越干越大胆。
二百斤重的猪,一棒打蒙,一手抓耳朵,一手抓尾巴,只一甩,就甩到案子上,“噗!”
一刀下去,血顺刀缝哗的一下便流出来。
很多人说我是假小子,我倒希望自己是个真小子。
女孩子有很多不方便。
我崇尚男子汉的勇武和粗犷,连文学作品也有偏爱。
我喜欢读《荷马史诗》那样的英雄篇章,喜爱梅里美、雨果、海明威的作品,带有野味和悲壮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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