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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把对方的名字牢记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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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罗年纪不大,记性却不太好。
高中同学聚会上,只见他满桌乱窜:“哎,你,就是你,你叫什么名字来着?看我这记性,毕业才几年就给忘了!”
“哥们儿,我记得你是姓赵吧?什么,不是?哦,原来是孙哲呀,看我这记性!”
“美女!
你是吴敏吧!
啊?又弄错了,原来是许菲啊!
”
……一圈下来,几个桌上的同学脸上都带了点怒气,“这小子当他是谁啊,才几年就这个也不记得,那个也忘了的,真把自己当人物了!”
结果那次的同学会上,大家都你拉我、我拉你地合影留念,小罗却被晾在了一旁,除了几个相熟的同学,根本没有人来主动找他照相。
小罗犯了一个不小的错误:忘记了别人的名字。
在人际交往中,绝大多数人都是非常看重自己的名字的,叫出别人的名字就代表了对他的尊重,反之则代表了轻视。
因此,应当用心地记住与你相识的人的名字,见面时轻松地把它叫出口,这样你就会赢得别人的好感。
吉姆没有进过中学,可是到四十六岁时已有四个大学赠予他荣誉学位。
他当选为民主党全国委员会主席,担任过美国邮务总长。
有一次,有记者去采访吉姆先生,向他请教成功的秘诀。
他简短地告诉记者:“苦干。”
记者显然对这个回答不满意,就再次请教。
吉姆就让记者分析他成功的原因,记者说他知道吉姆能叫出一万个人的名字来。
吉姆对此进行了纠正,他说他大约可以叫出五万个人的名字。
别对这个感到惊奇,正是他的这种能力帮助了罗斯福入主白宫。
吉姆在一家公司做推销员的那些年中,他还担任了洛克雷村的书记,他练就了一种记忆别人姓名的方法。
最初,这套方法很简单。
他每遇到一个新朋友时,就问清楚对方的姓名,家有几口人,做什么和对当前政治的见解。
他问清楚这些后,就牢记在心里。
下次再遇到这人时,即使已相隔了一年多的时间,还能拍拍那人的肩膀,问候他家里的妻子儿女,甚至于还可以谈谈那人家里后院的花草。
罗斯福开始竞选总统前的几个月中,吉姆一天要写数百封信,分发给美国西部、西北部各州的熟人、朋友。
尔后,他乘上火车,在十九天的旅途中,走遍美国二十个州,经过一万两千里的行程。
他除了火车外,还用其他交通工具,像轻便马车、汽车、轮船等。
吉姆每到一个城镇,都去找熟人做一次极诚恳的谈话,接着再赶往他下一段的行程。
当他回到东部时,立即给在各城镇的朋友每人一封信,请他们把曾经谈过话的客人名单寄来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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