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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走进私人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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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一位年轻的朋友露出一个鄙夷的微笑,坦率地对我说:
“你太保守了!
我崇尚爱情,然而,家庭是爱情的坟墓,这是至理名言!
我愿永在恋爱之中,而不愿将自己埋葬于家庭!”
我是否保守,可请为我作鉴定的人去反复斟酌考定,兹不讨论。
这位年轻人的看法,我很尊重。
因为像恋爱、婚姻这类事情,尽管都含有相当的社会性,然而大体而言,属于个体生命的私生活,当可允许在不触犯法律及不违背公德的前提下,各自保持种种独特的看法和做法。
我个人的婚姻是稳定的,但我有若干极相好的朋友,相继发生了婚变,我以为我的稳定和他或她的变化,都是我们各自的私事,稳定的不好谥为“保守”
,变化的更不能判定为“新潮”
或“轻率”
。
我们互不干涉私生活,所以我们仍是朋友,有的离异的双方原来都是多年的朋友,他们离异后双方已不再来往,却都各自同我保持来往,我们之间相处得都很好。
“家庭是爱情的坟墓”
,相信是不少人的经验之谈,流传至今并有人笃信,也是自然之事。
我想这种情况是一直存在的,但却不能成为一条公理,否则,当我们望见城市的“万家灯火”
时,岂不要毛骨悚然——难道那是万座坟墓的幢幢鬼火吗?
我主张在人生中细品家庭的平凡琐屑之乐,丝毫也不是想否认或抹煞另外的许多人生乐趣。
我就有一位极要好的朋友——不仅是我的朋友,也是我妻的朋友,并且我儿子长大后,他们也满有得可聊,所以是我们全家的至友——他一直独身。
以我对他的了解,我可以断言,他的独身,是自愿的,并是幸福的。
在这千姿百态的世界和人生中,他所品尝的人生之果,便是独处的乐趣。
因为我自己是早就结婚并一直过着小家庭的生活,所以我不敢妄自描述和抒发像他那样的独身者的独特乐趣。
但即使以我们的小小家庭而言,再怎么奢言我们的和谐安乐,也不能掩盖我们各自都是一个独立的个体这一铁的事实。
既然我们三人毕竟各是各(儿子虽由我的**同妻的卵子结合而成,且人们都说他既长得像我又长得像我妻,但他已长大成人,俨然一严格有别于我们的独立生命),我们就不可能没有相互排拒、相互回避的一面,也就不可能没有一种想在某一段时间里默然独处的强烈欲望。
默然独处,也是一种人生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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