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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人硬要那样做,叫“冥顽不灵”
;你自己硬要那样做,却是“意志坚定”
。
别人不喜欢你的朋友,叫做“成见甚深”
;你不喜欢他的朋友,却是因为“观人入微”
。
别人花钱,叫做“奢侈浪费”
;你若花钱,只是“慷慨解囊”
。
别人挑剔是“吹毛求疵”
;你挑剔人家的毛病,只是“入木三分”
。
别人态度温和,是因为“懦弱无能”
;你若态度温和,便成“文雅敦厚”
。
别人动作大意,叫做“动作粗鲁”
;你若同样行动,却是“不拘小节”
。
的确,“长于责人,拙于责己”
是现代人的一个通病,世人也多以自我为中心去看待他人或判断某事。
结果,滋生恨与恶。
另外,你还要明白,和“小人”
交往,并没有降低你的人格,或许你会觉得对于那些性格观点不一致的人,固然不应该以爱恶喜厌来处理同他的关系;但对于那些品质不太好,行为不太检点,因而令你看不惯和不喜欢的人来说,和他过不去又有何妨呢?和他们交往岂不是降低了自己的人格。
就感情而言,这种人的确很令你憎恶和讨厌,但这并不等于和他过不去,更不应置之于死地而后快,只要他不是讳疾忌医、不可救药的人,就应当尽力和他沟通,满腔热情地接近他、团结他、感化他。
这并不是降低人格,而恰恰是你具有高尚人格的证明。
相反,要是人家一有错谬和不足,就把人家往死里打,往坑里推,这不但暴露了自己人格的低下,而且显得心胸也太过狭窄了。
最后,你还要想到,也许是因为你和他有着相同缺点才格格不入的。
人一遇到和自己具有相同缺点的人,似乎波长会相合而产生跳动,即刻产生厌恶的感觉。
我们通常与某人融洽相处却失败时,首先会丑化对方,欲以排除,倒不如先谦虚地自省,改正自己的缺点,或是拔除厌恶对方之感的根源,这才是最重要的。
一位先生有如下体会,他说和对方关系好转之后,“才知道原来他从前对我也同样有厌恶的感觉,而且跟我唱反调,觉得我冷酷厌恶的理由完全和我的理由相同,这使我再度感到惊奇。”
习惯朋友、家人和相识的人的缺点,正如习惯丑陋的面孔一样,施行起来并不像想像的那么难。
【习惯视点】
与厌为敌不但不会把别人弄垮,你自己反而会被孤立在众人之外,不但你厌恶的人与你隙缝越深,而且其他人也会对你存有戒心,所以我们一定要改正与厌为敌的习惯,尽力与你不喜欢的人正常交往,说不定他们还会在某些方面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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