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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你们打的时候。
不过说笑归说笑,今日之战,只许胜不许败。”
诸多百夫长这才收起了笑脸:“诺!”
就在此时,前方斥候的声音尖锐地刺破了空气,如同一支利箭划破天际:“将军!
前方五百米,发现鲜卑军踪迹!”
马超的瞳孔骤然收缩,他猛地举起右手,整支队伍的速度瞬间降了下来,骑兵们从疾驰转为小跑,从小跑转为慢步,从慢步转为几乎停滞。
所有人在同一瞬间进入战斗状态,没有人慌乱,没有人出错——这是千百次训练刻进骨头里的本能反应。
“诸位,建功立业的时候到了——取枪!”
万余骑兵齐刷刷地从马鞍旁的弹药袋中抽出一柄标枪。
那些标枪是为这支骑兵特制的,长约六尺,枪头是精钢锻造,锋利无比,枪头在晨光下泛着幽冷的寒光,如同一片银色的森林突然在骑兵阵列中生长出来。
“冲锋!
!
!”
杂乱的马蹄声,让鲜卑军先头部队也发现了马超等人的存在。
那支先头部队约有万余骑,由几个小部落的联军组成,负责为大部队探路和开路。
领军者是置鞬落罗帐下的一员猛将,名叫赫连勃勃,此人身高八尺有余,膀大腰圆,骑着一匹高大的黑马,手中提着一柄沉重的狼牙棒,满脸横肉。
他远远看到前方烟尘漫天,立刻举手示意全军止步。
在战场上突然遭遇敌军是一件极其危险的事,第一时间的反应速度往往决定了整个战局的走向。
赫连勃勃厉声喝道:“停步!
备战!
!”
鲜卑骑兵们听到命令后齐齐勒马,前排的骑兵举起盾牌,后排的骑兵拉弓搭箭,箭尖直指前方。
身旁一名副将眼尖,看到了对面骑兵手中那一片密密麻麻的银白色光芒,眉头皱了起来,脸上浮现出几分疑惑:“首领,对面汉军骑兵手里……似乎握着标枪?要不要防范一下?”
赫连勃勃顺着副将的手指望去,果然看到对面汉军骑兵手中握着密密麻麻的标枪。
他的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丝轻蔑的笑意,他在草原上打了半辈子仗,什么骑兵没见过?鲜卑的、匈奴的、乌桓的、汉人的,能骑马的都见过。
标枪这种武器,投掷距离不过二三十步,且投掷一次后便无法二次使用,投完之后骑兵只能拔刀肉搏。
而他们的骑弓有效射程可达百步,且可以连续射击。
在标枪投到他们面前之前,他们的箭已经射出去好几轮了。
“无需搭理。
寻常标枪不过三十米左右的射击距离,这还没到他们的射击范围前,我们的骑弓都不知道射出去几轮了。
诸位将士,准备射击!”
鲜卑骑兵们齐齐拉弓,弓弦绷紧的声音如同琴弦被拨动,在寂静的旷野上格外清脆。
箭尖直指前方那支越来越近的汉军骑兵,只要进入射程,一轮齐射就能让他们尝尝草原勇士的厉害。
:()穿越三国,系统却让我当反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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