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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霁宁又不说话了。
傅聿则凭借事实猜出真相,有了想法后开口:“那我让鹿叔再买新的首饰,配给你买更多颜色鲜亮的衣服,一支簪子容易碎。”
江霁宁浑身上下一根玉簪,一枚金镯,都是他穿戴频率最高的东西,极其赏心悦目。
几次见面。
那根簪子都如影随形。
这样不离身的东西,傅聿则有些后悔当初没亲自挑选,光想着买单付钱,显然,江霁宁对鹿叔不像别的男性那样警惕,可见好感一栏是需要积累的。
话罢,傅聿则又添了一句:“鹿叔年纪大了,陶姨也不懂这些,你放心我的眼光吗?”
“嗯。”
江霁宁得偿所愿就好。
综合傅聿则本人的各方面审美,他没有什么可挑剔的。
最重要的是,不用亲自出门。
自己这张脸十分显眼。
为了低调行事,他许久没捯饬过这些。
要知道以往在家中,从小到大,他各色各样的金冠玉簪锦衣都不带重样儿的。
这个世界十分奇怪——
男子似乎不爱穿衣打扮。
江霁宁曾见过边嘉呈无数套西装,颜色款式不一,可万变不离其宗,只有日常私衣尚且能入他的眼。
傅聿则倒是不常穿西装,也偏爱素色。
江霁宁苦恼很久了。
总归不能他一个人花枝招展。
来时身上那套红领金棕云锦袍结合了藤花绣,华丽贵气,他托边嘉呈请人估价后买主骇然,因此再未拿出面世,一经收藏两个月。
江霁宁吃“素”
很久了。
现在好了。
应该马上又有新衣裳穿了。
“我们提早回来是不是很扫兴?”
江霁宁快到家时发问。
傅聿则直言:“不会,我没有邀请大哥嫂子,本身今天的行程就是和他们撞上了。”
话毕,车也熄了火。
傅聿则解锁车门拿出手机,“我打个电话。”
已近傍晚,江霁宁出了汗想回去洗澡,“我去把药给陶姨。”
傅聿则目送他进门,下滑找到拨通纪欢的号码,那头首先发问:“小江怎么样了?”
“轻度过敏。”
傅聿则眼见留了一条缝的庭院门,问:“我哥在吗?”
纪欢抬眼一看,笑道:“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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