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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恒社非彼恒社。
比起世纪初魔都那个翻云覆雨的恒社,眼前这个,充其量算个不上不下、稳扎稳打的本地字号。
坐馆敏哥连任多年,老成持重。
在他手里,恒社虽没向外吞地盘,却把旺角、佐敦、铜锣湾几处场子守得纹丝不动。
当年洪兴如日中天时,也没能撬动恒社的地盘,足见其根基之硬、手段之稳。
阿霆入社,并非图什么快意恩仇,而是学生时代的一桩旧事,在他心里埋下了火种。
他是单亲家庭长大的孩子,家里只有母亲一人撑着,还常年缠绵病榻,干不了重活,只能推着辆旧板车,在女人街卖水果糊口。
这点微薄收入,要供一个正冲刺高考的儿子,何止是捉襟见肘?偏偏雪上加霜——一群混混踢翻了她的摊子,借口是“没交陀地费”
,顺手还将她搡倒在地,摔得直不起腰。
那时的薛霆,血气方刚,哪忍得住?抄起板凳就冲了上去。
结果可想而知。
双拳难敌众手,何况他只是个握笔写卷子的书生,哪拼得过那些天天在街巷里练架势的混混?连赶来的两个死党,也被打得嘴角开裂、鼻血直流。
眼看着满地荔枝龙眼被踩成烂泥,小推车也要被掀翻时,一个人影出现了。
他就是阿霆这辈子认准的贵人——恒社双花红棍、社团里响当当的狠角色:耀文。
花名“恒字文”
。
他不是碰巧路过。
是阿霆的一个兄弟,边打电话边狂奔到附近找他,才把他请来的。
耀文一到场,混混们纵有不甘,也不敢造次,只敢咬牙啐一口,灰头土脸地撤了。
剩下的狼藉,也是耀文带着人手脚麻利地收拾干净的。
临别时,阿霆母亲颤巍巍掏出几张皱巴巴的钞票想谢他,耀文摆摆手,只笑着接过一个橙子,剥开便吃:“谢我?请我吃个橙子就成。”
那一幕,爽利、坦荡、不沾半点市侩气,深深烙进了少年心里。
一个电话就驱车赶来,三两句话镇住场面,转身又挽起袖子帮着拾掇残局,走时连水都没多喝一口——这对一个还在念书的学生来说,冲击力何其强烈。
后来,阿霆专程请耀文吃了顿饭。
饭桌上,他直截了当说:“文哥,我想跟你混。”
耀文起初推辞,可看他眼神笃定、语气发烫,终是点了头,却没让他马上入伙,只让他安心读完大学。
阿霆如愿考进港大后不久,母亲病逝。
四年学费,全是耀文默默垫付,从未提过“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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