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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得很严肃,小手还比划着,但陆执完全听不懂。
陆执别过脸,不想理他,但小团子不依不饶,围着他转来转去,圆乎乎的身子像只小企鹅。
“大哥哥,你有没有看到呀?我老公很穷的,但以后有钱!
而且……”
盛沅突然停下来,眼睛直直地盯着陆执的胸口,“咦?”
陆执顺着他的视线低头,看见自己破破烂烂的衣袋里,有什么东西在发光。
是那枚金别针。
早上捡到的,本来想拿去卖钱换几个馒头,结果惹来了这场祸事,现在它还露在外面,在夕阳下闪闪发亮。
小团子的眼睛越来越亮,像是发现了什么宝藏。
他小心翼翼地凑过来,伸出一根短短的手指,戳了戳陆执的口袋,“那个……可以给我看看嘛?”
陆执下意识捂住口袋,眼神警惕起来。
但小团子没有抢,只是仰着脸看他,“就看一下下,好不好?”
陆执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没有拒绝。
小团子的动作很轻,像是怕惊动什么似的,慢慢从他口袋里拿出了那枚金别针。
“哇……”
小团子倒吸一口气,小眼睛瞪得圆圆的。
他盯着那枚别针,小脑袋瓜开始飞速转动。
发烧的时候,他在梦里看过那本古早豪门小说,虽然烧得迷迷糊糊,但还记得一些小细节。
天命男主,出身清溪镇,小时候过得很苦,身上有一枚缀着梅花的金色别针,是父亲留下的唯一遗物。
小团子低头看看手里的别针,上面赫然也有一朵绚丽的梅花。
和书里长得——
一、模、一、样!
盛沅的心跳得好快好快,他猛地抬头看向陆执的脸,张姐刚才简单给他擦了擦,血迹已经干了大半,露出原本的模样。
夕阳的余晖洒在陆执脸上,勾勒出好看的轮廓。
虽然脸上还有伤,但那双眼睛很亮,鼻子高高的,薄唇紧抿,整个人透着一股倔强的好看。
“哇……”
盛沅的嘴巴张成了o形,小脸蛋红扑扑的,“好帅呀!”
他看得入了迷,眼睛一眨不眨。
这就是男主的脸吧?书里说的说的让人一见难忘,就是这个样子吧?
盛沅激动得身子都在抖,他扑向陆执,笑得见牙不见眼:
“脑公!
我终于找到你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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