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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晞瞳孔骤放,头皮发麻。
极度慌张时,天边华光大作,紧接着,两道影子降落。
两人脚前脚后走来。
前头的约莫已过而立年岁,身形削瘦,乌衣猎猎,头发用竹棍随意束着。
周身酒气浓郁,是副落拓不羁的模样。
后面的是个少年郎,相貌俊朗,穿着正经许多,靛青锦绣罗衣,罩织锦长袍,身后背象牙长弓。
他大咧咧走过来,腰间环佩叮咚,熏香溢散。
他摸着陶晞头发,笑眯眯道:“小孩,怎穿得如此破烂,哪个部落的?为何跑来大雪原?”
陶晞摇头,“不是跑来的。”
是踩井盖踩来的。
陶晞看向身后的大人,可怜兮兮:“叔叔,我迷路了,您能送我回晨曦小学吗?”
我是三年二班的班长兼课代表,昨晚的家庭作业还没收呢。
兴许是瞧他可怜,‘叔叔’半点没犹豫,大手一伸,将他捞进怀里。
他想问叔叔的车停在哪里,他可以自己走过去,尚来得及开口,叔叔突然提剑跃入高空。
大风骤起。
长剑穿梭云海,星尘烁烁,松涛朔朔。
陶晞:!
!
!
坏消息,叔叔没有小轿车。
好消息,他有把会飞的剑。
陶晞被提着衣领,飞越了千百里路,终于在万米高空中意识到:这不是迷路,而是穿越。
这作业,是没法收了。
这学校,是回不去了。
叔叔腰间挂着弯刀,透过明净刀面,陶晞看到一张与自己相同的脸颊,但更瘦削,更羸弱,像是快死了。
好家伙,现在主线任务不是回家,而是活命。
春去秋来,好几个年头过去,陶晞没找到家,但也没死。
他被‘好心叔叔’带到极北小岛,收做小徒弟,已慢慢告别福利院和学校,接受新世界生活。
他们的岛是数百北境小岛之一,积雪深厚,烟霭浓郁,晚风寒凉、星辰暗淡,几乎没有优点。
要说特点,就是形如飞蛾,遂唤做飞蛾屿。
这里有千丈冰川耸立,有万顷浪涛奔流。
还有个小门派。
派名叫扑火派,掌门加上徒弟,一共四人。
掌门总是外出游历,很久未曾回讯,不知饿死了没。
大师兄总是封洞闭关,很久未曾出门,不知饿死了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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