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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参它家亲戚…嗯,再等等,不着急。
倒是那群走地鸡,他眼馋嘴更馋。
还有,剥下来的兔皮,也得尽早处理。
无论是清洗烟熏,还是去油刮脂,在家里都不方便。
脑子里转了一圈,人还是去了小泽河。
早上这个时间段,河边不少结伴洗衣服的小媳妇们,他避开那些人,往上游走。
正经的动物皮毛,处理起来麻烦,需要费些功夫。
鞣制技术他从前在野外生存博主的记录片里见到过完整版。
但亲自动手,这倒是头一回。
不过,比起理论考核,实践操作是他的强项。
他在水边起了个火坑,将脱脂脑揉后的兔毛皮上绷架微火慢熏。
借着河边小院来回运水的间隙,添柴加火,两不耽误。
打水的功夫,饭桌上陆陆续续上了蒸虾糕,凉拌胡瓜、茱萸烧辣兔。
那股子辛香冲鼻的辣味儿,就快窜出院门,往村里头去了。
坐在桌上扒饭的时候,陈霄面上不显,嘴巴总是老实的。
明琇不论到哪儿,做菜的手艺都是一绝。
无论是清甜爽口的胡瓜,还是麻辣软烂的兔肉,吃进嘴里,仿佛置身于另一个世界,另一个时代。
可是陈霄无比清楚,她们切切实实的生存在这个贫瘠又野蛮,纯靠人力的古代,呼吸着清新的空气,忍受着夏日的炎热,为一口吃食而奔波劳累。
每一天都是真真实实得活着的。
今天这一顿,陈霄吃不少肉,即使他固执到执拗的保留傻子的生活习性,明琇也只能依着他,纵容他。
毕竟,那场几乎算是摊牌的决斗,他是真正的胜利方。
只是,在吃完饭收拾的,明琇对他提出了一个要求。
她问,“还能弄到肉吗?”
陈霄瞬间想到了,糖衣炮弹。
她没问兔子哪来的,没问好不好猎,而是表明她的需求。
陈霄沉默了。
打包了两只兔腿,两块蒸虾糕,带着木桶鱼竿出了门。
背靠大山,想吃肉,难吗?
如果他是身穿,他现在就能手搓一把简易版的佩诺布斯科特弓进山蹲点。
关键他不是!
他是穿到一个没用的男人身体里。
明琇遭遇的两次夜袭,他采取的应对方法都是偷袭,原因就是因为,这具身体,太弱了!
拼力气拼不过,拼肢体应变反应拼不过,就只能出其不意攻其不备。
十四五岁的大男孩,提满桶水三四个来回就气喘吁吁了。
这样的身体素质,进深山里狩猎?那不是找死么!
这一世,成了个傻子,他从一开始就没打算像上一世那样,累挺的过活。
有的吃就吃,没得吃就饿着,活几天算几天。
“二哥!”
“二哥!
二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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