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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刑场回来,我连着做了三天的噩梦。
梦里没有完整的画面,只有碎片——飞溅的、温热的血珠,在地上滚动时还睁着眼的人头,还有那双死死盯着我的眼睛。
每次惊醒,后背的寝衣都会湿透,舌尖总残留着铁锈似的腥气,仿佛那日的血真的溅进了我的喉咙。
可我再不敢露出半分痕迹。
上官婉儿说得对,恐惧是这宫里最致命的破绽。
站在武则天的影子里,我演的是一个执掌生死、见惯枯骨的女帝。
怕?这个字不能出现在我的字典里。
我开始逼着自己直视那些东西。
上官婉儿扔给我的奏折里,不乏凌迟、族诛、腰斩的详录。
从前瞥一眼就脊背发凉的字句,如今我要一字一字看完,面不改色,再用朱笔批下那些决定生死的字。
也就在这时候,我的第三科开始了:书。
武则天的字,是天下闻名的飞白体。
笔锋如刀,力透纸背,女子笔迹中罕见的杀伐之气,扑面而来。
我曾为演戏临摹过《升仙太子碑》,但那时只求形似三分,如今却要骨髓里都长出她的笔锋。
“陛下的字,入木三分,刚在骨,韧在筋。
你这字……”
上官婉儿垂眼看向我临的“敕”
字,戒尺“啪”
地敲在案边,“绵软无力,仍是闺阁气。”
我看向旁边她摆着的武则天真迹。
我的字蜷缩在旁,像见了鹰的幼雀。
我不说话,只重新铺纸,蘸满朱砂。
一遍,两遍,十遍,百遍。
废弃的宣纸在脚边堆积成丘。
手腕从酸到麻,再到失去知觉,食指内侧磨出的水泡破了又生,朱砂渗进皮肉里,每一次运笔都像在刮骨。
我知道,这一关,是真正的鬼门关。
武则天晚年,朱批多出亲笔。
一笔一划,皆是身份的烙印,亦是性命的闸刀。
前三个“如意”
或许未栽在此处,但我没有退路。
上官婉儿终日坐在我身侧,看我写字。
错一处,戒尺便不轻不重地一响。
“提笔,非拖笔。”
“横平竖直,陛下的字,从来顶天立地。”
“这个‘杀’字,笔锋要见血。”
她教得极细,细到起承转合的角度,细到连笔时腕部不易察觉的震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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