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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宴散罢,月沉西山。
张巨卿硬拉着困倦的杨焕文弃轿步行。
他屏退随从,亲自提灯,拉着杨焕文在泥泞中深一脚浅一脚地走着。
“焕文,曲岳那番‘制度文化皆当以北为宗’的言论,你怎么看?”
“不怎么看,不过是他一厢情愿罢了。”
杨焕文打着哈欠敷衍。
“可霁王给那粗鄙艺伎赐酒,分明是支持曲岳的意思。
难道殿下此来,真要彻底改变江南风气?”
“老哥你多虑了。”
四下无人,杨焕文的称呼便随意起来,“若真如此,他怎会容季江二人登场?”
“那你说,殿下为何赐酒?”
杨焕文失笑:“老哥也是过来人,怎就看不出男人心思?”
夜风拂过,张巨卿脸上一片迷茫,脚步也不自觉放慢了,“难道你想说,霁王当真钟情于她?”
其实他并非不解风情的榆木疙瘩,只是他的出身决定了他的审美,而他的审美决定了他的判断。
作为寒门士子,他苦读十年,入选门阀幕僚,之后凭恩主举荐做了官,多年来,他一直在权贵圈子边缘混迹,难免好奇窥探圈中浮华,长久窥探,耳濡目染,难免会被优雅高贵的女眷吸引。
接地气的时毓和那些养尊处优的女眷相比,是那么的低俗粗鄙,连他都看不上,霁王又怎会放在眼里?
因此他判定,霁王赐酒,只有政治目的,绝无私心。
杨焕文则不同,虽然他没有贵族身份,但他父亲是江南东道刺史的幕僚,自小家境优渥,他母亲妹妹也常与贵族女子打交道,他知道那些浮华背后的空洞无趣,也不喜欢高傲的才女。
作为晋陵首屈一指的青年才俊,他习惯被追捧,也喜欢被追捧。
只是追捧他的人,要么有才无貌,要么有貌无才,无一符合他的幻想。
而时毓,才貌双全,鲜活有趣,完美符合。
他把自己代入霁王,简直不知道多愉悦。
“当然喜欢。
难道你没发现,在她出场前,霁王倦容满面,可她一上场,霁王就睁开了眼,随后坐直了身子,全程没挪开过眼,且一直隐含笑意。
我想,他一定很久没遇到这般炽烈鲜活的女人了。
虽然送到他跟前的女人很多,皇上赐的、藩国贡的、臣子献的,可敢把爱意如此直白表达出来,恐怕绝无仅有。
那些女人把他当摄政王,敬他畏他爱他,想要得到他的宠爱,生怕为他所不喜,于是小心试探、故作矜持、欲语还休,这般矜持含蓄,原也动人,可他日理万机,哪有闲情陪她们猜这风月谜题?
而此女,是把他当作英雄来爱的。
她爱他‘坚心向上’,慕他‘英勇无敌’。
这份情意是如此的炽烈纯粹,以至于她要不顾一切地大声喊出来——你没见徐员外当时的脸色,如丧考妣!
对男人而言,这样的赤心爱慕是征服天下附带的战利品。
叫他如何视而不见?如何不欢喜?”
张巨卿深深地不以为然:“荒谬!
她那根本就是冒犯!
试想,若你家隔壁那疯癫妇人当街敲锣,逢人便说要嫁你为妻,你当作何感想?”
杨焕文不疾不徐地拂了拂衣袖:“你这比喻不恰当。
那疯女神志不清,衣不蔽体,岂能与这般明眸皓齿、才情出众的女子相提并论?在我看来,连十二姝也不能与其争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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