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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四三年,十二月,m国,纽约布鲁克林。
林默裹著一件半旧的灰色呢子大衣,缩在布鲁克林区一间廉价公寓的窗户后面,手指夹著根快要烧到过滤嘴的骆驼烟。
窗户开著一条缝,冷风嗖嗖地往里灌,但他不在乎。
他的眼睛死死盯著街对角那栋褐色砖楼——布鲁克林招待所,一个不起眼的中档旅馆。
“妈的,真他妈冷。”
林默吸了口烟,把烟屁股弹出窗外,搓了搓手。
他今年二十岁,龙国沪市人,十二岁之前是个孤儿,后来被国家的人带走,训练了八年。
射击、格斗、密写、电台、爆破,什么都学。
三个月前,他接到任务,用一个新的身份前往m国纽约。
任务很简单:收集情报,观察m国动向,尤其是跟战爭相关的技术和人物。
但林默知道,这事儿从一开始就简单不了。
因为他看见霍华德·斯塔克了。
就在他抵达纽约的第三天,就在电视新闻屏幕上,看见那个留著精致小鬍子,一脸玩世不恭的男人正在接受採访,旁边是他新发明的玩意儿,一个会悬浮的汽车轮轂。
林默当时就愣在那儿,手里的热狗差点掉地上。
霍华德·斯塔克。
斯塔克工业的创始人,m国顶尖的武器发明家,也是漫威世界里,钢铁侠他爹。
“操。”
林默当时就骂了一句。
他上辈子是个漫威迷,漫画、电影、同人,刷了不知道多少遍。
他太清楚了,霍华德·斯塔克站在那儿意味著什么。
意味著这不是他以为的那个一九四三年。
意味著这个世界有超级士兵,有宇宙魔方,有九头蛇,有將来会穿著铁壳满天飞的托尼·斯塔克,有从冰窟里挖出来的m国队长,有神,有怪物,有外星人。
也意味著,他林默,一个龙国特工,带著前世全部的记忆,掉进了这个特么的全是妖魔鬼怪的大染缸里。
震惊了三天,骂了三天娘,林默很快冷静下来。
慌个屁。
既然来了,就得干点啥。
前世他是个普通打工仔,这辈子国家养了他八年,教了他一身本事,给了他一个明確的目標。
他没什么拯救世界的中二理想,但他知道自己该干嘛。
龙国培养他,他就得为龙国做事。
这世界再魔幻,道理也一样。
他开始利用特工的身份,小心翼翼地接触情报网,暗中关注那些他知道的“关键点”
。
然后,他就盯上了布鲁克林招待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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