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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酒开了一瓶,她一个人喝了四分之三,脸上泛著淡淡的红。
吃完饭,林默结了帐。
帐单上的数字是五位数,他看都没看就刷了卡。
走出餐厅的时候,娜塔莎的脚步比平时轻了一点,
不知道是酒精的作用还是別的什么。
林默拉著她往街对面走,那边是一排奢侈品商店,橱窗里摆著各种包包,衣服鞋子首饰,灯光把每一样东西都照得像艺术品。
“走,带你逛街购物去。”
林默说。
娜塔莎看了一眼那些橱窗,又看了林默一眼。
“你认真的?”
林默已经推开了第一家店的门,他拉著娜塔莎进去,对店员说了一句。
“把她全身上下,从头到脚,从里到外,全部换新的。”
店员的眼睛当即就亮了,笑容像花一样绽开,殷勤地领著娜塔莎往里面走。
娜塔莎回头看了林默一眼,
林默冲她挥了挥手,自己坐到沙发上,翘起腿,掏出手机开始刷新闻。
一个小时后,娜塔莎从试衣间出来。
她穿著一件黑色的长裙,外面套著一件驼色的羊绒大衣,脚上是一双黑色的高跟鞋,手里拎著一个新款的皮包。
头髮散著,脸上没有化妆,但整个人看起来跟在神盾局穿作战服的时候完全不一样了。
林默抬头看了一眼,然后低头继续刷手机。
“还行。”
他说。
娜塔莎走过来,站在他面前。
“好看吧?”
林默抬起头,认真看了她一眼。
“好看,走吧!
去下一家。”
他们逛了三个小时,从衣服店逛到鞋店,从鞋店逛到包店,从包店逛到首饰店。
林默全程跟著,不说话,不催促,不发表意见。
娜塔莎试什么,他都说好看。
娜塔莎问买不买,他都说买。
最后林默的手上和脑袋掛了十几个袋子,全是娜塔莎的衣服、鞋子和包。
从香水店出来的时候,林默看见街角有一家金店。
他眼睛亮了一下,拉著娜塔莎走进去。
橱窗里摆著各种黄金饰品,
项炼、手鐲、戒指、耳环,在灯光下金灿灿的一片。
林默指著柜檯里一条最粗的金炼子,对店员说。
“这个,拿出来看看。”
店员把金炼子拿出来,放在绒布托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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