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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躺在一张帆布躺椅上,
脸上扣著一顶帽子,光著膀子,穿著一条花裤衩,脚边放著一杯冰镇的柠檬水。
十环在他左臂上安安静静地躺著,
能量还在缓慢持续地流进他的身体。
他已经习惯了这种状態,就像习惯了呼吸,习惯了心跳,
习惯了娜塔莎每天早上在他脸上亲一下然后去厨房做早饭,这就是他的日常,他的平静安逸的不用操心的日常。
但这个安稳的日子,却被一个电话打破了。
手机响了,林默从躺椅上摸到手机,拿起来看了一眼来电显示。
尼克·弗瑞!
他犹豫了一秒,还是接了。
“局长,什么事?”
尼克·弗瑞的声音从听筒里传出来,带著一种我不是在跟你商量的语气。
“林默,你休息了一个多月了,该出来干活了。”
林默坐起来,把柠檬水端过来喝了一口问。
“什么活?”
“纽约现在正有两个怪物在打架,一个绿的,一个灰的。
绿的那个叫浩克,灰的那个叫憎恶。”
林默的手停了一下,浩克,憎恶,他终於来了。
尼克·弗瑞继续说:“浩克是布鲁斯·班纳,憎恶是埃米尔·布朗斯基。
两人现在在纽约哈莱姆区,把半条街拆了。
军方的人在现场,但他们控制不住,我需要你去搞定。”
林默把柠檬水放下,站起来,走到院子中间,抬头看了看天。
天上飘著几朵白云,慢悠悠地往东边移动。
他看著那些云,脑子里在飞速运转。
浩克,憎恶,两个怪物,一个比一个能打。
他去搞定?他怎么搞定?
他一个人,赤手空拳,去跟两个能把坦克当易拉罐捏的怪物打架?黑滷蛋是真看得起他啊!
一个浩克都够他喝一壶的了,现在又多出一个憎恶。
憎恶比浩克还凶,还狠,还不要命。
浩克打架好歹还有点理智,打累了会停,打够了会变回班纳。
憎恶不一样,憎恶就是一头被激怒的野兽,不死不休。
他林默虽然觉得自己挺能打,但还没膨胀到以为自己能同时对付这两个玩意儿。
“局长,你是不是太看得起我了?”
林默的声音不大,但每一个字都带著一股“你是不是脑子有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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