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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歌在穿越前是我最喜欢的,歌词闭着眼都能背。
我不知道这个世界的人会不会喜欢这种音乐风格,但我已经没有别的选择了——再不赚点钱,我们今晚就得睡桥洞。
结果出乎意料。
琵琶弹出来的旋律和原曲完全不同,但那种轻快的、带着烟火气息的说唱,在这个完全不同的世界里像扔进鱼塘的一条鲶鱼,瞬间把所有人都搅活了。
先是一个姑娘停下来听,然后是几个下工的苦力,然后又来了一对年轻夫妻。
等我唱完的时候,面前碗里的铜板已经满了。
“小姑娘!
再来一首!”
有人喊。
我又唱了《简单爱》《小酒窝》《江南》。
每唱一首,铜板就多一层。
那天我赚到的钱,不仅付清了旅馆的欠款,还够我们俩吃了一个星期的烤肉。
自来也那天晚上看着桌上堆成小山的铜板和碎银,沉默了至少十秒。
然后他忽然一拍大腿。
“萤火!
为师发现新商机了!”
“……您说。”
“你负责唱歌,我负责收钱。
五五分账。”
“你什么都不干就拿五成?”
“谁说我什么都不干?”
他一脸正经,“我负责给你保驾护航!
你知道卖唱的街头有多危险吗?万一有地痞流氓——”
“老师,”
我忍不住打断他,“街上最大的地痞,就是追你的那个女忍者吧?”
他罕见地闹了个大红脸,埋进酒杯里不肯再抬头。
不过从那以后,“街头卖唱”
成了我们周游列国时的一项固定营生。
我唱的歌越来越多——周杰伦的、林俊杰的、陈奕迅的、王菲的——全部被我用那把破琵琶改编成了适合街头弹唱的版本。
这些歌在这个世界没有人听过,所以也没有人怀疑它们的来历。
自来也给这种音乐风格起了个名字叫“萤火之歌”
,对外宣称是他徒弟独创的流派,吹得天花乱坠。
虽然分成没谈拢,但管账这件事后来确实落到了我头上。
不是我愿意,是自来也主动把财政大权塞给我的。
他的原话是——“我这人手松,钱放我身上不出三天就花光了。
你拿着,该花的时候给为师批就行。”
“意思就是让我管着你?”
“别说得那么难听嘛,这叫财务分工。”
于是我从十岁起就开始负责两个人的收支平衡。
他身上带零花钱,其余收入由我统一保管、记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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