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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一路说着话就走到了山脚下。
远远望去,一个小小的村子映入眼帘,村子周围围着一圈低矮的土坯墙,墙体斑驳,早已没了往日的规整。
村里大多是破旧的土坯房,屋顶的茅草稀疏发黄,偶尔夹杂着几间青砖瓦房,在一片破败中显得格外扎眼。
村口的空地上,几个穿着打补丁衣裳的孩子正追逐打闹,清脆的笑声此起彼伏,难得的鲜活,给这萧条破败的村子,添了一丝微弱却真切的生机。
“那就是李家村了。”
李守义指了指村子,语气里带着一丝疲惫,却也有一丝归属感,“咱们快走些吧。”
凌晚点了点头,跟着李守义走进了村子。
刚走进村子,村口的孩子就注意到了他们,目光纷纷落在凌晚身上,带着好奇和探究。
只是怕生,都没有说话。
遇到村民开口询问,“李老头,这是谁啊?”
李守义回答:“这是个迷路的小哥儿,在山里遇见了,瞧着可怜,就把他带回来先歇一歇。”
众人议论纷纷。
有人说凌晚长得真漂亮,是他们见过最漂亮的小哥儿,气质也温和;有人猜测凌晚的来历,觉得他不像是普通的小哥儿该是哪个大户人家的,怎么就山里迷了路;还有人眼神里带着一丝不怀好意,显然是在打着什么坏主意。
凌晚对此并不在意,只是精神力悄然铺开,四周探查一番。
李守义的家,在村子的最深处,院墙低矮简陋,围着几间破旧的土坯房,屋顶是用茅草铺成的,看起来十分简陋,墙壁上有不少裂缝,显然是年代久远了。
走进院子,地面是夯实的泥土,角落里堆着一些柴火,还有一个小小的灶台,灶台旁边放着几个破旧的陶罐和碗碟。
“老婆子,我回来了。”
李守义走进院子,朝着屋里喊道。
屋灶台边传来一阵柴火燃烧的“噼啪”
声,紧接着,一个疲惫苍老的声音响起:“回来了?今天怎么晚了?”
凌晚顺着声音望去,只见灶台前坐着一个头发花白、衣衫破旧的老妇人,挽着袖口,正弯腰往灶膛里添柴,动作还算麻利。
李守义卸下背上的柴火,“带了一个客人来。”
老妇人停下手中的动作,站起身来,瞧着凌晚。
李守义对凌晚道:“这就是我老婆子,王桂兰。
你叫她兰婶就成。”
说完又向王桂兰介绍凌晚,尽管他对凌晚基本算得上是一无所知。
“这是一个迷了路的小哥儿,在山里遇着了,领他回家歇一歇。”
王桂兰没有说什么,只应了一声。
饭食已做好,原本两个人的野菜粥分成了三份,配上一小碟咸菜,就没有别的东西了。
凌晚端着碗,小口喝着野菜粥,虽说是山间新鲜的野菜,无半分污染,入口却满是涩味,无油无盐,实在难以下咽。
这便是他在这古代异世,吃上的第一顿饭。
正想着碗中却多出一个荷包蛋,抬眼看去,是兰婶给他的。
凌晚这才发现,李守义和王桂兰早就吃完了碗里的东西。
兰婶话很少,至今没有和凌晚说过一句话,凌晚向她道谢,她也只是转身忙活其它去了。
兰婶给凌晚收拾出了一个简陋的床铺,床板上铺着一些干草和破旧的被子,虽然简陋,却也还算干净,只是透着一股淡淡的霉味和泥土气息。
凌晚躺在床上,精神力铺开,确认李守义夫妻睡下,周围没有任何异常后,意念一动进入了空间的可居住区域。
这里宽敞干燥,温度适宜,比土坯房舒服多了。
用意念取出了一些压缩粮和一瓶矿泉水,慢慢吃了起来——这才是他熟悉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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