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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台夕大学学的是古文物,写的是古言小说,历史课上了不少,常识大概齐都懂,简单的知识点一下子就串了起来。
武王伐纣,战于牧野。
所谓牧野,指的就是都城朝歌的郊外。
她觉得自己被骗了。
周牧野衣冠楚楚地出门,不是去上班打工,而是要在债权人面前维持体面。
他根本没有固定收入,只有违约金、赔偿款和劳务纠纷案。
大白天的,她开了一罐冰镇啤酒,一口下了大半。
然后给笔记本电脑插上了键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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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朝王世子沦落勾栏,被新贵女将军买下,充盈后院。
她给佩玉的公子买来沉甸甸的缠丝金腰带,掷在他脚下,笑着看他折腰谢恩。
他不敢推拒,却也从不肯戴上身。
这日她在朝上与新皇争辩,生了一肚子气,回府就命他装扮整齐,弹琴助兴。
他一身白衣不染纤尘,怀中抱着焦尾琴,孤傲地站在台阶下,看着就丧气。
她不乐意,给他披上花团锦簇的金线锦袍,又从他房中取来金丝腰带,亲自为她戴上。
武器轻一分、重一分,在战场上是生死攸关的事。
她拿惯了刀剑,侍女刚把腰带递到她手里,她就觉察出分量不对劲。
金带在前世子腰间越勒越紧,颈间的青筋根根毕现,他却始终不肯吐露钱财的去向,也不肯垂下头颅服软。
将军雷厉风行,一盏茶工夫,就把他资助的人全揪了出来,一个个五花大绑跪了一屋子,全都是隐姓埋名的王府旧人。
长剑出鞘,杀意扫过众人,聚在他心口:“你跪下来,每哭求一句,我便可饶一人不死。”
话音刚落,跪着的众人接二连三倒下,竟都服毒自尽。
剑尖挑破衣衫,将军的话比冰刃更冷:“你豢养死士,是要叛国,还是叛我?”
他眼中染了血色:“不曾同心,何来背叛?你手下血流成河,才能权倾朝野,你以为你的主子不会心生忌惮?”
将军的剑刃向前递了一分。
她用刀剑为新皇铺就血染的红毯,一路护送质子从边陲走上皇位,二人也从并肩作战的同袍变成了君臣。
雪夜里永不相疑的誓言历历在目,朝堂上对她恃宠而骄的弹劾也不绝于耳。
史书里说,兔死狗烹,功高盖主。
信他还是信史书,只在她一念之间。
可她怎么能在敌人面前摇摆不定,显露脆弱?
露出一处破绽,就要用更快的刀剑补上,招招致命。
“世子殿下看清楚,我的剑上只有你的血。”
“他们不是因我而死,是为你的自尊心而死。”
“您身份贵重,一句哀求,自然抵得过二十八条蝼蚁的贱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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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彻明拿着程雨霁的名片,在办公室来回打转:“完了完了,我在美女面前丢人了。
野哥,我真想不明白,你今天何必演这一出,对你来说,破产和打工有区别吗?”
“区别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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