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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是体验大学生活,其实也就是不再把所有课余时间都用来打工,开始有了一点属於自己的时间。
他选了音乐社团。
没什么特別的原因,就是喜欢。
从小跟著养奶奶长大,村里没有什么娱乐活动,唯一的乐趣就是听收音机里的歌。
后来上了大学,攒钱买了一把二手吉他,自己学著弹,磕磕绊绊的,但乐在其中。
白锦书的长相,算不上顶帅,但是小帅还是有的。
五官很好,长相硬朗,眉眼之间带著一种不张扬的乾净,身材也十分挺拔,站在人群里不会被人群淹没。
加上弹得一手好吉他,很快就融入了音乐社团。
而许晴,正是那时的副会长。
白锦书第一次见许晴,是在社团的迎新会上。
她站在台上,手里拿著一把尤克里里,弹唱了一首《旅行的意义》,声音清清亮亮的,像山涧里的溪水。
唱完之后台下鼓掌,她笑了一下,桃花眼弯成两道月牙。
白锦书当时心想,这人唱歌真好听。
后来他才知道,许晴会的才艺远不止这些。
吉他、尤克里里、古箏、笛子,可以说样样精通,又有著一副好嗓子。
以那时的许晴来说,她的梦想就是当明星,站在聚光灯下,让所有人都听到她的声音。
白锦书此时只想当一个普通人,过平凡的一生。
他不奢望大红大紫,不奢望名利双收,只想安安稳稳地过日子,有一份能养活自己的工作,有一个温暖的家,就够了。
本来两人可能就只是萍水相逢的朋友。
可是白锦书对音乐的兴趣却十分浓郁。
社团里来来往往的人很多,今天来明天就不来了,热闹一阵子就散了。
唯有他们两个人,经常碰在一起。
社团活动结束后,別人都走了,他们两个还会留下来。
有时候在白锦书的宿舍楼下,有时候在许晴租的小公寓里,更多时候是在社团那间逼仄的小排练室里。
两人一起待在那间小房间內。
窗户朝北,阳光照不进来,墙上贴满了隔音棉,空气里有一股潮潮的味道。
白锦书坐在椅子上抱著吉他,许晴坐在对面的桌子上晃著腿,有时候会一起合唱,你一句我一句的,声音在小小的房间里来回碰撞,像两条溪流匯在一起。
有时候会一起搭配,他弹吉他,她吹笛子,或者她弹古箏,他在旁边轻轻打著节拍。
那些日子过得很慢,慢到让人以为可以一直这样下去。
两人相识短短三个月,就成了知心好友。
白锦书性格比较內敛,不爱说话,在人群里总是那个最安静的。
可是唱起歌来,总会带有一种故事感,像是一个经歷了很多人情冷暖的老人在缓缓道来。
他不喜欢唱流行音乐,觉得那些歌太热闹了,跟他不对付。
他更喜欢的是民谣,简单的和弦,朴素的语言,唱的都是一些普通人的喜怒哀乐。
许晴不一样。
她什么都能唱,流行的、摇滚的、民谣的,张嘴就来。
可她最喜欢听白锦书唱民谣,每次他唱的时候,她就不说话了,安安静静地坐在旁边,有时候会闭上眼睛,嘴角掛著一丝若有若无的笑。
大三的时候,两个人感情升温。
那种升温不是突然的,是一点一点积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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