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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庐的后院在黄昏时分总有一种沉静的气味。
那不仅是熬煮过后的草药残留,还有青石板上散不尽的湿气,以及后罩房里那只小红泥火炉中,银霜炭缓慢燃烧发出的细微爆裂声。
这里的一切都慢条斯理,像是一段被拉长的、安稳的时光。
安贞坐在竹椅上。
她身上穿着那件半新不旧的棉袍,外头却罩了一件全新的丁香色夹袄。
这是白术前几日去镇上时带回来的。
衣料是极细的棉布,没有复杂的暗纹,但在袖口和领缘滚了一圈雪白的兔毛。
这件衣服穿在安贞身上,让她那张原本因为连日奔波而显得有些灰扑扑的脸,奇异地亮堂了起来,仿佛在这清冷的冬日里,硬生生挤出了一抹春色。
她微微低着头,膝盖上平摊着一本旧医书。
书页泛黄,边缘有些卷翘,像是被无数个指尖摩挲过。
白术坐在她对面的杌子上,手里正拿着一根类似树根的药材,用一柄小刀慢慢地刮去表面的浮土。
他的动作不紧不慢,小刀刮过干燥药材的沙沙声,在安静的院子里显得格外清晰,像是时光流淌的声音。
“你看这根。”
白术将清理干净的药材递到安贞面前。
安贞接过来,凑近闻了闻,有一股浓郁的、带点甜腻的泥土香气。
“这叫当归。”
白术的声音很平稳,没有刻意拔高,就像是在说今晚吃什么菜一样寻常。
安贞抬起头,眼睛里带着专注和询问。
“它的名字很有意思。”
白术拿了一块干净的布巾擦拭着手指,“大夫们常说,当归,当归。
十方九归。
但认字之前,得先认它的性子。
甘温和血,能让血脉归于正途。”
安贞在书上找到那两个字,用手指轻轻描摹了一遍。
“当归。”
她念出声,尾音微微上扬。
白术看着她认真的侧脸,眼神平和,像是看着一株正在抽芽的幼苗。
“安贞。”
他喊她的名字,语气里带着一种引导的意味,“医书上说,治病先治人。
这句话不全对。
其实,人要先学会爱自己,才能知道家在哪里。
懂了自己,才知道心该往哪里归。”
安贞的手指停留在书页上。
她没有立刻回话,只是将那根当归攥在手心。
当归坚硬的表皮硌着她的掌心,但那股淡淡的甜香却在指缝间萦绕,久久不散。
“爱自己。”
她低声重复了一遍。
这三个字对她来说有些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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