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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第一次跟人吃饭总是习惯带点见面礼,压根没料到自己以后会因为旁边这个人养成进了商场就手痒的毛病——看了什么都想买下来拿回家给李迟舒试试。
比如现在,等红绿灯的间隙,他眼睛一斜楞,看见李迟舒正拿着他买的三明治一口一口地慢慢吃着,目光就没挪开。
李迟舒今天穿的一间白色棉质长袖,外头套了个薄薄的灰毛衣马甲,马甲上起了很多小毛球。
长袖的袖口在李迟舒屈肘时往后蹭了一截,正好露出李迟舒的手腕。
沈抱山放在方向盘上的指尖轻轻敲打着车牌的logo,看着那截手腕处凸起的腕骨,又想起了不久前它抵在自己掌心摩擦的触感。
他忽然觉得李迟舒穿风衣更合适。
沈抱山天马行空地胡思乱想。
卡其色,或者深棕色,衣服长度就到小腿上方——李迟舒的小腿生得长,穿这样的长度一定好看。
里面搭个衬衫,衬衫不是宽大的款式,但李迟舒腰身清瘦,穿着就显得有些空了。
正好接束腰的西装裤,整个人随便收拾就盘靓条顺的。
风衣的腰带就系在后面,系得松一些,穿着舒服。
沈抱山甚至在思考哪家专柜的风衣版型和剪裁最适合李迟舒的身条。
如果现在是秋天就好了。
身后响起了其他汽车催促的喇叭声。
沈抱山回神,发现李迟舒吃这么半天也就把三明治吃了一半。
李迟舒咀嚼的动作很慢,吃东西的样子干净斯文,嘴角没有残渣,看食物的眼神就像刚才注视沈抱山说话那样。
原来这人真的那么喜欢吃三明治。
沈抱山重新拨动方向盘,回忆起刚才自己关于风衣的片刻想象,理所当然地认为是李迟舒太不会打扮自己,才引起他无意识的走神。
落座餐厅后两个人自然而然谈及到即将一起合作的课题作业。
“七月之前需要把小组的课题选择报给老师。”
沈抱山一边看菜单,点了几样自己认为味道不错的菜,再把菜单递给李迟舒,“你倾向选哪个?”
李迟舒接过厚厚的菜单,目光在三种语言同步的菜名列表逡巡,只翻了一页,选了一道主食,就把菜单还了回去:“古城修缮。”
沈抱山点点头:“我也比较倾向这个。”
别的不说,光是几个课题地址,离他们学校最近的工业园区肯定会有很多小组扎堆选。
做这个课题,前期调研踩点时能节约很多时间,可这样的课题在他们行业早就是做烂了的项目,沈抱山提不起兴许,也不想凑这个热闹。
至于位置和距离问题——那个古城旁边最大的五星级酒店正好有他妈的参股和投资,沈抱山根本不用担心来回跑的问题,去了就顺便在酒店过夜就行了。
这个考虑里面自然无条件包含了李迟舒以及其他所有跟他一块儿做课题的小组成员的一份。
他顺便好奇了一下李迟舒选古城的原因:“你为什么想选那儿?”
李迟舒说:“离我家近。”
沈抱山想了想,古城的位置比较偏,那一个片区几乎都是老城区的城中村或是安置房,最新的小区也是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修的了。
结合之前他偶尔回宿舍听到舍友议论说李迟舒去年拿了学校五个奖学金,其中就有国家励志奖,想来家境确如传闻中比较贫寒。
不过沈抱山对此不以为意,他读的公立高中的同学里有的是家境贫寒的同窗,但能次次考试拿年级第一的,只有李迟舒一个。
“有缘啊。”
沈抱山说,“清铜小区你知道吗?”
李迟舒微微一怔:“在我家隔壁。”
“我爸年轻时候创业在那儿租过一段时间房子。”
沈抱山比划道,“跟人合租,一年半,他就住十平米的隔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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