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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后不到一周的时间,他花出去了将近十万块钱。
十万块钱,换来了从头到脚的一身名牌。
六
包装完自己,他开始包装刘云。
刘云本来就是个好看的女人,稍微收拾一下就能光彩照人。
赵国柱带她去了几家店,给她买了几件像样的衣服。
一件MaxMara的大衣,驼色的,经典款,两万二。
刘云穿在身上,对着镜子照了照,整个人气质都变了。
“好看吗?”
她问赵国柱。
“好看,”
赵国柱站在她身后,看着镜子里的两个人,“你穿什么都好看。”
刘云笑了笑,但那笑容里有几分说不清的复杂。
她还记得,就在几个月前,赵国柱带她去吃饭,她穿的就是一件普通的黑色连衣裙,那时候她觉得挺好看的。
可现在站在镜子前,看着自己身上这件两万二的大衣,她忽然觉得以前的自己有点土。
也许这就是钱的魔力——它不光能改变你的生活,还能改变你看自己的方式。
除了大衣,赵国柱还给刘云买了一个LV的手提包,就是那天在海信广场一起买的那个,一万八;一双菲拉格慕的皮鞋,四千多;一条Gucci的围巾,三千多。
刘云站在镜子前,从头到脚焕然一新。
她看起来确实像一个有钱人了。
可她自己知道,这些东西没有一样是她花钱买的。
没有了赵国柱,她还是那个工资不高的普通上班族,还是那个婚姻不幸福的中年女人。
但这些念头只是一闪而过。
当她和赵国柱一起出入高档餐厅、坐在那辆黑色宝马里穿梭在城市中时,她觉得自己好像真的不一样了。
这种“好像”
,有时候比“真的”
更重要。
七
换了一身行头之后,赵国柱整个人的气场都不一样了。
以前他也有钱,但那种“有钱”
是藏在里面的——开好车,但穿着普通;请客大方,但自己用的东西不讲究。
现在不一样了,爱马仕的皮带扣在腰间闪闪发亮,LV的花呢夹克穿在身上,欧米茄的手表在袖口若隐若现。
他走路的姿态都变了。
以前是微微弓着背的,现在挺得笔直;以前说话的时候习惯性地缩着脖子,现在下巴微微扬起,目光平视前方,有一种“我跟你平起平坐甚至比你高一等”
的气场。
刘云也跟着变了。
她穿着那件驼色的MaxMara大衣,围着Gucci的围巾,提着LV的手提包,脚踩菲拉格慕的皮鞋,从单位门口走进办公室的时候,整个办公室的人都抬头看她。
“刘云,你今天也太好看了吧!”
同事小张第一个喊了出来。
“这件大衣什么牌子的?看着就不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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