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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弱国使节,荆轲没那么重要,所以并不是只要来了,就能见到嬴政。
燕国使节团必须在秦国多停留几日。
荆轲觉得不错,这代表他可以提前踩点,确认田光给的情报的真假。
对于秦舞阳而言,那可真是糟透了。
秦舞阳是燕国名将秦开的孙子,燕国有名的勇士,十二三岁就敢杀人,旁人不敢和他对视。
听起来很勇,实际呢?
一个寻常老百姓,看到身高体壮,身描龙绣凤的壮汉,敢随意接近么?
如果这个壮汉手中拿着刀呢?
如果这个壮汉不仅拿着刀,还一怒就杀人呢?
如果这个壮汉是杀人之后,能逃避追责的官三代呢?
普通老百姓怎么可能闲着没事招惹这种人。
说白了,秦舞阳就是一个小地方的世家子弟,靠着家世作威作福,百姓不敢招惹。
坐井观天,他觉得自己真的强无敌,是真正的勇士,实际就是个大混混。
有句话说得好:再大的混混进了局子,坐在“后悔椅”
,也是哽咽着对警察蜀黍说后悔。
把一个混混送到世界第一强国行政中枢,要他刺杀被世界第一强军护卫的千古一帝,不尿裤子就已经很不错了。
荆轲本来就没把秦舞阳放在心,若非燕丹执意如此,他绝不会带这样一个副手。
三日时间,通过农家的情报网,荆轲把一切都算计好。
他本想拜见一下狄光磊,狄光磊拒绝了。
没必要,没意义。
这是一个无解的死局,不存在暗中盗走丽姬、天明,让三人隐居的可能。
荆轲为人千古传颂,是因为他出刀并非为了自己,也不是为了妻儿,而是为了燕国。
更别说此时已经箭在弦,不得不发,他要是拍拍屁股走人,那就不是荆轲了。
站在秦国的角度,就更不用多说了,刺王杀驾乃必死之罪,没有任何借口,韩非也会判他死刑。
更别说天下一统乃是历史的必然,狄光磊岂会干涉这种事。
一个陌生人而已,弹奏一曲已经足够。
“君子死知己,提剑出燕京。
素骥鸣广陌,慷慨送我行。
雄发指危冠,猛气冲长缨。
饮饯易水,四座列群英。
渐离击悲筑,宋意唱高声……”
……
清晨的阳光洒遍咸阳城,为大地带来温暖。
荆轲已经很久没有感受到日出的灿烂了。
从易水诀别开始,荆轲记忆中的太阳,便只剩下苍穹落日。
残阳如血,时刻提醒着他:莫要忘了自己背负的使命,莫要忘了为自己的使命流过血的人,莫要忘了自己注定要为使命而流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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