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乖巧漂亮是没有用的,要自己强大起来才行。
还好阿哥爷是个小阿哥,这要是个小公主,长大后受欺负了都想不起来要找人给他撑腰。
他额娘不就是这样,长的好看出身也高,偏偏倒霉嫁给了他阿玛。
如果他额娘是个性子果决的满洲姑奶奶,他阿玛身边的莺莺燕燕也嚣张不起来,不像现在,有他护着也挡不住那老东西整天在家里吆五喝六。
由此可见男孩儿女孩儿都不能养的脾气太好,至少武力值得跟上,实在气不过了还能打架。
不然受欺负了只能掉眼泪,眼睛哭瞎了也没多大用。
家丑不可外扬,家里的事情他清楚就行,没必要拿出来污了别人的耳朵。
鄂伦岱进宫之前就没吃几口饭,饿了大半天早就肚子直叫唤,风卷残云般解决了食盒里的饭菜,这才满足的打了个饱嗝。
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
委屈什么也不能委屈五脏庙,下次得和皇上好好说说,要打要骂随他,总之不能饿着肚子受罚。
大表哥吃饱喝足,回到书桌后接替小阿哥的岗位,只是话还没来得及说就看到纸上那稀奇古怪瞧不出原本模样的字迹,脸色一僵不知道说什么好。
要不还是让七阿哥继续写吧,练字不是一天两天的功夫,多写多练才能写出一手好字,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要不得。
二阿哥和皇上的字都挺不错,五阿哥的字也称得上工整,怎么到七阿哥这里就那么、那么、奔放?
应该是年纪小力气不够,或许再练两年就好了。
隆禧也知道他的字不好看,这些天已经很努力的练习,目标是让他写出来的字看起来像字,不求框架结构有多好看,不缺胳膊少腿就是成功。
笨鸟先飞,他慢慢练,总有一天能把毛笔字的技能点满。
实在不行的话,那就只能点亮科技树,想办法把钢笔铅笔圆珠笔弄出来。
有更方便的笔面世,毛笔字写不好看就算不上是缺点。
逻辑通。
“表哥,我刚才过来的时候祁院判说安全的天花痘苗快研究出来了,我哥应该没空管这边,咱们悄悄溜出去玩好不好?”
隆禧也不想抄书,他只写了一会儿就手腕发酸,大表哥抄了一上午得多难受,“五哥今天下午在校场射箭,我们借五哥的小马学骑马。”
他眼馋小马驹好久了,一直没机会摸一摸。
男孩子谁还每个仗剑纵马行走江湖的梦想,这个世界没有江湖,只完成前半部分也可以。
不知道他的小马驹现在在哪儿,是在马妈妈的肚子里,还是已经在内务府养着?
小家伙兴致勃勃的想着将来策马走天涯,脸上沾了墨迹都没有注意到,“二哥说明年春天暖和了就教我骑马,所以我的小马驹现在应该已经出生了。
小爷可以提前学,到时候吓二哥三哥一跳,让他们以为小爷是个举世罕见的小天才。”
鄂伦岱沉默不语。
这个绝世罕见的小天才,他感觉阿哥爷恐怕当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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