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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旻默默的上前两步,蹲下身子检查了一下周围的泥土。
“怎么样?有什么发现?”
袁斗斗自然是知道自己这位小兄弟的本事的,见此忙询问。
拍了拍手,傅旻走到封一刀身边,开口问道:“这长安城附近是不是有野狼群?”
封一刀摇了摇头,“郎君说笑了,长安城周围人这么多,还有贵人的别苑,怎么肯能有野狼这种东西。
不过嘛……”
“不过什么?”
“野狼没有,野狗倒是不少,许多都是以前农户家养的,后来不要了,祖祖辈辈生活在这里。
这帮畜生也机灵,知道背着人,经常半夜出动,因着没发生过什么伤人的案子,大家也就都懒得管。”
讲到这里,封一刀突然反应过来,“您是说……”
傅旻点头,指了指几处,“我看除了你们挖的地方,旁边也有零星被刨过的痕迹,不过都比较小,看上去应该是动物。
想必陈校尉埋尸的时候比较匆忙,挖的坑太浅,被野狗们闻到味道,将他妻子挖了出来叼走。”
“那、那可怎么办?”
陈顺大惊,找不到尸体,他岂不是依然逃不掉?
而另一边的其他三个术士也都皱起眉头,方志刚扫了眼陈顺,小声道:“不然干脆让邪祟把他杀了,看看到底会发生什么?说不定邪祟达成心愿变成另的样子,到时候就好追查源头了。”
他说的其实也是一种办法,如果是因为怨气偶然成为“邪祟”
的人或物,成功报仇后都会进入下一阶段,但傅旻依旧想也没想便将这种提议打回去了。
“为什么?”
方志刚颇为不服气,有些嘲讽道:“难不成你还可怜上那陈顺了?也是,对方毕竟是李司空的人,放任不管,估计司空府上迟早找你麻烦。”
傅旻不想搭理这傻逼,还是袁斗斗看不过去开口道:“不是,你就没想过,如果真是他妻子变成邪祟,然后尸体又被野狗吃了,野狗再被其他动物或者人吃了,最后要闹得多大?”
邪祟是一种有很强传染性的东西,就像当日房遗直的夫人阿元,只是吞下一截小骨,就变成那副样子,若真放任这事不管,不知最后要有多少人遭殃。
方志刚面色一白,也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已经有些后悔跟过来。
封一刀也感到难办,城外的野狗群虽说不多,但向来行踪隐蔽,他就算想排查也无从下手。
这时候连山突然站了出来,顺手拔下自己的发簪。
唐朝女人尤其喜欢头饰,有的簪珠宝,有人的簪花,还要的回选择一种唯有大唐才有的东西——簪虫。
如今市面上流行的有两种,一种是名叫“青虫”
的广西甲壳虫,甲壳闪着碧绿色的光泽。
还有一种金色,外形如蜜蜂般的“金虫”
,连山戴的表面上看就是这种。
然而当她将发簪放在地上,上面装饰性的“金虫”
竟然瞬间活了过来。
连山引导着虫子钻进埋尸的泥土里,之后转身对众人道:“我的蛊虫感知到他们在哪儿了,跟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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