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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现在嘛,何荷才是唯一真正还在使用这座小矮房的人,而在何荷心中,她是在这里长大的,这里才是她真正意义上的家。
她走进小房子,脱掉父亲的旧皮大衣和柔软的旧靴子,换上了更为高档些的羊毛大衣和靴子。
尽管时间已经不早了,可是她还是想在厨房里静静坐上一会儿。
土灶里已经没有柴火了,桌布也撤掉了,一切都显得那么颓败,连空气都是清冷的,何荷莫名觉得哀伤。
过去她们的日子虽然很穷,但是在那吃了上顿没下顿的日子里,她更清楚自己的位置,知道自己拼搏的意义,而现在的她虽然富有而且出名,但是却惹来了九宫城当局者无比的嫉恨。
何荷真的很希望能回到从前,回到从前那虽然清苦却又安全自在的生活。
后门传来小猫的哀鸣吸引了她的注意。
她打开了门,看到了何丽养的黑白猫。
这家伙几乎与何荷那样不喜欢胜利庄的新家,总是趁着何丽去府学学习的时候溜到这个老房子里来。
虽然何荷以前并不喜欢它,可现在却发现她们之间有了新的共同点。
她让它进来,喂了它一条鱼干,甚至还在它头上摸了摸。
“你也和我一样恋旧,是吧?还是在这里更自在,对吗?”
何荷问道。
黑白猫拱了拱她的手,要她再摸摸它,可是何荷想走了。
“走吧,小朋友。”
她用一只手抱起它,另一只手抓住猎物的袋子,走到街上。
猫一下子从她手里挣脱了,消失在灌木丛中。
鞋子踩在煤渣路上发出吱吱嘎嘎的声响,她穿过几道巷子,绕过几家的后院,很快来到陆青家里。
陆青的母亲陆大婶正弯腰在水井边洗衣服,她从窗户里看到了何荷,就在围裙上擦干手,到门口去迎接她。
陆大婶是一个值得尊敬的伟大母亲。
矿上发生的那次爆炸不仅夺走了何荷的父亲,同样也带走了她的丈夫,撇下她和三个孩子,还有她腹中的婴儿。
她生下那个孩子后一周,就去外面找活干了,从一些阔气人家那里揽下洗衣的活。
陆青是长子,十四岁就挑起了养家的重担,他那时候登记名字就可以得到一点少得可怜的口粮和油,但是多次登记的话在“血祭”
的抽签中被抽中的可能性也会增加,即便那样,陆大婶与陆青也一直在顽强地活着。
陆青是个下套打猎的能手,可是即便如此,如果没有陆大婶没日没夜地靠自己的双手给人家洗衣服,他打到的猎物也很难养活一家五口人。
每年一到了冬天,她的手总是裂开着口子,又红又肿,稍微碰一下就会出血,还幸好涂了何荷母亲特制的膏药才稍微好一点。
即便状况如此糟糕,陆大婶与陆青也下定决心,绝不让家里其他的几个孩子去登记名字领取食品。
陆大婶看到何荷提着猎物过来咧开嘴笑了,她提着野兔的尾巴,掂了掂分量,说:“这个很肥啊,可以炖一锅香喷喷的肉汤了。”
在这方面,陆大婶与陆青不一样,她对于猎物究竟是何荷打的还是陆青打的并不是很计较。
“皮也不错呢。”
看着陆大婶笑得开心,何荷也开心。
与陆大婶在一起,何荷总是开心的,因为她身上就是有那么一种魔力能让枯燥艰难的日子都散发出一种迷人的光彩。
陆大婶给她倒了一杯陈皮茶,何荷用冰冷的手抓住温暖的杯子,内心充满了感激与平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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