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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都市题材小说创作笔记(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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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写的作者,多半没有去过珠宝店买东西的经历。

现在这年头,哪家店铺的销售员敢这么对顾客??不想要这个饭碗了!

现在找份工作多难啊……谁敢不小心翼翼的捧好自己的饭碗?很多读者是做服务行业的,应该深有体会,谁敢莫名其妙对客户翻白眼?呵呵。

我记得看过印象最深刻的两个搞笑桥段是:第一个,某本书,主角认识了一个来自美国的警察,对方自我介绍,是“芝加哥市刑警大队的副大队长”

……看到这个头衔,我当时笑得眼泪都出来了。

第二个,某书,背景是中国大陆,写主角经历一场官司,在法庭之上:有法官,还有陪审团……

我当时看了就想,这位作者多半是港剧看多了。

因为大陆的法院是没有这种东西的。

大陆的法庭,没有“法官”

,只有“审判长”

,更没有什么陪审团之类的东西了……

当然了,并不是要写书之前都亲身经历过,但是起码的生活底子要有一些吧。

就算有些东西作者不知道,但既然是都市小说,主要故事可以随便去编,可细节方面,必须真实!

就算你真的没去过高档酒店会所,没有去珠宝店买过钻石,你也从来没有去法院打过官司……可是……

至少也可以略微了解一下吧。

好,你懒得去查证,懒得出门……可是有电脑啊!

百度大神无所不知,点击一下网络很难么?

这就是没有写书的诚意!

是否对自己的作品真正的用心和负责了。

细节都不肯努力去取证的作者,写不出好的小说。

所以我通常看书,尤其是都市题材的小说,先看头五章,不管桥段是否吸引人,如果看到三个以上的常识性的乱盖,我闪人。

细节决定一切!

别认为这是无用之功,因为如果一个作者连细节都不肯下功夫,那么如果让人相信他会在主线和故事下功夫呢?你连细节都偷懒不用功,我不相信这种人,能在百万字以上的主线故事写的多好!

别以为读者好糊弄。

事实上读者们的眼睛都是很明亮的。

如果你在细节上随便乱盖,不肯用心的话,读者很容易就会看出来。

尤其是喜欢看都市题材的读者。

没错,所谓的都市yy小说,其实就是在给读者编织一个美妙的白日梦。

可就算是做美梦,大家也希望这个美梦越逼真越好,这样才能得到更大的快感。

不是么?-

都市小说,难就难在这点:你写的一切东西,都必须在这个框架之内。

必须符合“常理”

,符合“常识”

这些,就是生活常识。

如果你写的是异世,随便怎么编都可以,但是写都市,在很多领域,就不允许你乱写,不允许你乱来。

我一直最喜欢的就是都市小说,我总觉得写都市小说的时候,我可以发挥得更好,我可以更清晰得把握住人物的心理。

都市小说相对于其他题材的yy小说来讲,最妙就妙在:奇幻类的,魔幻类的,你都可以全部杜撰。

但是都市题材,最大的微妙就是:【半真半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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