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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
驾!
你们可不可以快一点?干脆我来拉车算了!
不但跑得比你们快,而且还不用浪费力气挥鞭子兼大吼大叫!
为什么我非得对着两匹马碎碎念不可啊?”
在这条贯穿草原的公路上,少年驾着马车,抓紧最后一点日光拼命赶路。
他一头红发在风中飞扬,穿着打扮完全像个普通的学生,跟这辆豪华的黑色马车完全不配。
手上挥舞着鞭子,嘴里还不住喃喃抱怨着。
也难怪他脾气暴躁,他对重型机车的喜爱远胜过马匹,现在却得天天跟两匹畜牲为伍,对他的耐性是极大考验。
况且他已经整整失眠三天了,火气当然更大。
不过他还是留意着挥鞭的手劲。
其中一匹马可是某人的爱驹,打伤就糟糕了。
看到太阳完全沈了下去,他叹了口气。
本来希望在天黑之前进城的。
这附近没有休息站,佛烈德?波登把马车驶离公路,在小河边扎营让马休息。
他敲敲马车的门。
“喂,起来了没?快点吃早餐了。”
这辆马车由纯手工打造,整座车体毫无缝隙,黑窗帘拉得紧紧地完全不透光,远看就像一具巨大的黑色棺材。
马车门打开,爱德华?贝尔睡眼惺忪地下了车,手上拿着他的“早餐”
─一袋刚从冷藏箱里拿出来加温的冷冻血液。
“怎么还没到啊?”
懒洋洋,不耐烦的声音。
佛烈德翻个白眼。
“有三个可能:第一,你的马跑太慢;第二,你
太胖;第三,博拉玛城长了脚,在跟我们玩捉迷藏。”
“很好笑,波登同学真是太幽默了。”
爱德华大口把血液灌进嘴里,努力忍受那恶心的口感。
“不要那种表情啦,明天就可以进城,你就可以去打猎了。”
佛烈德啃着火腿三明治,还不忘嘲笑爱德华的苦脸。
“博拉玛那种大城巿,街上一定有很多美味的罪犯的。”
这世上只有他们两个,会用“美味”
来形容罪犯。
因为爱德华最喜欢的食物,就是穷凶恶极的坏人的血液。
是的,爱德华?贝尔─人称“乌珥的王子”
─是吸血鬼。
不过,他是只喝坏人血的吸血鬼,不够坏还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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