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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依韵不同,他是人,却在注定的道路中渐变为神。
我,从来没有为依韵的成就欣喜过,每次,都只有沉重,我不觉得他的成就有多么美好。
我更多时候,看到了紫衫心中的苦楚。
依韵每一次的抉择后,我都是一声叹息。
高手的渲染很有意思,初看时,不知觉的陷入,轻易就被引导。
我想,本不看高手,我许会快乐一些。
在那后,总是无法忘记依韵的坚持,也不知觉的在模仿。
那时,饮的冲击远远没有高手的来的剧烈,高二学习成绩的提升很大程度上是因为高手对于我的影响。
但,我不喜欢依韵的生活。
他是神,已经真正成神。
即使现实中,也亦能够称之为神。
一个永远不会为情绪主导的神。
我从来都只愿意做人,等吃,等喝,等睡,等死。
相对而言,我喜欢an那句不负此生。
指间沙,铭记,,紫衫,喜儿。
看完那段时间,特喜欢想一个问题:如果指间沙在现实之中,我会不会要她。
那时的答案是不要。
而今,却是相反。
指间沙很优秀,在现实中也是少有的女子。
她的离开,永远不能说是谁的错。
依韵说过不恨。
是,分分合合是世间的旋律。
所有的离开都是有理由的,这理由,也许在你的立场中是不可原谅的。
但,现在的我仍然愿意接受这样个优秀的女子。
因她在陪伴在依韵身旁的时光中,却是在爱着他。
只不过,她是人,她的爱,有极限。
其实,一直反感指间沙的人中,我想,应该有不少是根本没有恋爱过的孩子。
也只有那时才会坚持唯美的情感。
当然,也有些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鄙视这种人。
--!
我最喜欢铭记了。
主要的原因是我本身喜欢这样的女子。
这样的情绪是不容易改变的(也没想过要改)。
如果,没有唯情意境,铭记的印象仅仅会沦落至一个简单的被喜儿用以引导依韵的龙套。
但,她那骄傲的宣言,在那刻知是永远不可能忘记。
唯情者,无己矣。
六字,足以说明铭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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