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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第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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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森以鼓,载燔载烈,以兴嗣岁。

昂盛于豆,于豆于登,其香始升。

上帝居歆,胡臭亶时。

后稷肇祀,庶无罪悔,以迄于今。

这篇史诗说,周族的始祖是一位叫“姜嫄”

的女子,她生活在一个定居村落里,有房屋院落和小巷,有放牧的牛羊,村外平地上生长着树林,村民在林中伐木建屋。

看来,这是一座位于平原,至少不是崎岖山地的小村落。

姜嫄曾经向神明献祭,祈求自己婚后能生育儿子。

然后,她便踩到了上帝留下的巨大脚印(郑玄注疏说,是大脚印上的拇指部分),从而怀孕,最终顺利生下了一个儿子。

姜嫄非常紧张:“还未结婚就生下孩子,难道是我的祭品没能让上帝满意才导致这结果吗?”

她试图扔掉这个婴儿,结果一系列神迹保护着婴儿活了下来:被扔在小巷里,有牛羊来给他喂奶;被扔在平旷的树林里,结果遇到村民们来伐木;被扔在寒冰上,鸟群飞来用翅膀给他取暖。

婴儿的哭声响亮,一直传到大路上,所以总会有人发现和照顾他。

等到他能够爬行,就可以自己找食物吃了……

姜嫄最终是否“收回”

了儿子,史诗里一直没有提及。

等这个儿子长大之后,他开始从事农业种植工作,播种大豆、粟米、麻、麦、瓜,还掌握了一系列管理庄稼的技术,比如除去杂草以让各种作物长得茂盛,培育出各种庄稼的优良品种。

这个儿子,名为“后稷”

,字面的意思是“谷物首领”

在上古,“后”

的意思是首领,“稷”

是谷物。

《史记?周本纪》说,因为儿时被母亲遗弃,所以他的名字是“弃”

这应该是较早的本名」等他壮年事业有成后,才有可能被尊称为“后稷”

在史诗的最后,是弃-后稷用自己的收获向上帝献祭。

他舂粮食去皮,簸扬淘洗干净,蒸出香气(用的应该是新石器晚期常见的陶羸);还屠宰公羊,在香蒿上涂抹羊脂,放在柴堆中焚烧;所有的饭食都盛在高足陶盘(豆)里。

上帝正在天上安居,闻到了祭品的香气,感叹:“哪里来的香味这么及时!”

后稷靠祭祀得到上帝的保佑,一直没发生灾祸。

周人的祭祀从此一直持续下来。

同样是未婚生子,简狄繁衍出商族,姜嫄繁衍出周族。

有学者认为,这是人类早期母系家族的表现:女子不出嫁,男子到外部落约会临时性伴侣,所谓生子“知其母,不知其父”

不过要注意,在《生民》里,姜嫄发现自己未婚先孕后,还是会感到恐惧。

而这是父系家族时代的观念。

所以,《生民》反映的应该是母系家族和父系家族正交替的时代,在当时,两种家族观念还杂糅并存。

这也正是男性始祖领袖产生的背景:从母系家族诞生,然后建立起自己的父系家族与国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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