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热天中文网】地址:https://www.rtzw.net
所以我们将公安局独立出来、流动起来,是对地方党组织和政府是否“执政为民”
的一种监督、一种“镣铐”
。”
“警察系统这样就会变成垂直的“条组织”
,这将是一个非常庞大的机构。
从我前世的经验看,美国警察有近100万,在3.3亿人口中,警民比例是千分之3.25;我国的警察数量有超过350万,在14亿人口中,警民比例为千分之2.5左右。
当然,两国都有很多不属于警察的协助人员,例如我国的协警。
事实上,两国的警察数量都不够,都是因为控制财政支出的缘故。”
“实际上,社会安定的话,确实不需要那么多以公安为核心的警察,例如我前世六七十年代,国内仅有六十多万警察,后来数量剧增,是因为城市化的需求所致。”
“不过我们需要考虑现在的格局,其实“侦缉”
的重要性远远超过了“公安”
,在民兵组织普遍化的背景下,公共安全的压力并不大,压力在侦缉上,例如需要大量的民事侦缉警察。”
“所以我建议,建国后将警察的数量基本定位于千分之3.5,其中2个千分点要求全部是民事侦缉警察。
按照建国初期6亿人算,即警察总数为210万人,其中120万为民事侦缉警察。
这是一个什么水平呢?”
“民事的很多事情,是无法算发案率的,因为是事先解决的,所以我们只能看警民比,每个民警对应500个公民,再考虑交叉监督,每个民警可能要对应1000个人。
从长期工作的角度,每个民警理应将自己负责的1000个人的主要脉络,搞得非常清楚,在任期内熟悉和了解其中的大量人员,尤其是底层困难人群,从而在民事上把握革命性,保证国家的司法公正原则,能够基本地传导到每一个公民。”
“其余的90万公安警察,主要应对公安案件,这在建国初期也已足够。”
“法院和检察院,在建国初期是比较头疼的,因为不管再怎样“事实正义”
,判决都是需要依据法律条文的。
因此法官和检察官,就必须有专业性。
这是短期很难改善的,相关人才,要很多年才能培养到足够的数量。”
“所以在我们现在这个早期,只能是以政治觉悟和热情,来弥补专业的不足;用“常识”
的清晰,来弥补判决的困难。
尽量发挥民事侦缉警察的优势,把案件的事实尽量搞清楚,而不要把法律条文上的难题,丢给经验和知识都不足的法院和检察院。”
“法院和检察院的人员,是直接确定司法程度的执行人员,当然更应该流动起来,在一个地方只能呆三年,要完全规避与“地方实力人物”
之间的纠葛。
地方党和政府的领导同志,要规定必须尽量避免与法院、检察院及警察系统的密切来往,更不能将自己的意愿,施压于司法系统。”
主席的总结是:“我们历史上,用肃反比较多,用司法比较少。
肃反是战争年代临时性的做法,肃反要坚持,有反必肃。
但未来法制要遵守,而按照法律办事,不等于束手束脚,有反不肃,束手束脚,是不对的,要按照法律放手放脚。”
“至于司法系统内部,司法腐败是最恶劣的腐败,需要未雨绸缪,在机制上就应该尽量避免司法最后走向腐败,走向与地方经济利益的勾结。”
第二天下午讨论的,是宣传与舆论问题。
李思华在这个问题上,举了很多前世的例子,从我国的“中宣战五渣”
到美国、英国不断的恶劣的舆论战。
西方的舆论战不断进化,你明知道他们就是一个个“谎言帝国”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