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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胸膛随着绵长的呼吸缓缓地起伏,头发有点凌乱,眼睛紧闭,这么看去,他没有一点比宋西岭大了八岁的样子。
无论如何,他看样子还睡得很熟,可能还要再过一时半会儿才会醒。
可是宋西岭有点担心时偌找他有急事,就抬起手来,一下下戳傅珩之的脸。
“傅珩之,起床。”
宋西岭像念课文似的干巴巴地说了一句,傅珩之没有任何反应。
这好像是他们签约以来,宋西岭头一次叫他起床……有些生涩,是难免的。
他安慰自己。
他提高了一点声音:“傅珩之,九点半了。”
傅珩之终于慢慢睁开了眼睛,眼神有点迷茫,宋西岭把水递了过来:“昨天联系你的时偌给你打了电话、发了短信,你们有什么事情别耽误了。”
“哦……”
傅珩之这才清醒了一些,他揉着眼睛,嗓音有些沙哑,“我知道了。
那……今天我得找他一趟,晚上回来陪你,好吗?”
宋西岭愣了一下:“你……今晚还过来?”
“嗯。”
傅珩之摸了摸他的头,“我以后都过来。”
“以后,是……?”
“就是从今天开始,以后的每一天,我都会来。”
傅珩之笑笑。
宋西岭眨了眨眼睛,大脑再一次宕机了。
手指脱力,不锈钢杯子从手里滑落,当啷啷在地上滚了好几圈,水瞬间把他的裤子漫湿,滴滴答答淌在了地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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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偌联系不上傅珩之,也不知道他的家庭住址,只好开车去了娱兴大楼。
这些年他一直保持着良好的作息和生活习惯,清晨起床先跑步,接着简单冲凉、吃饭,然后有条不紊地开展一整天的工作。
即使当天早上因为其他事情耽搁了,晚上也一定会把跑步补上。
这已经形成了他除去一日三餐之外,最重要的习惯之一。
这个习惯,是他从大学时期开始养成的。
他以前一点都不喜欢跑步,觉得出一身汗,身上又臭又黏,恶心得不行。
可是自从他和傅珩之在一起后,慢慢地就改变了这个想法。
傅珩之很喜欢跑步。
实际上,他有很多热爱的体育项目,除了跑步,还有各项球类、游泳等。
除此之外,他还是健身房的常客。
他不仅喜欢,而且每一样都做得很好。
大学时期,他是马拉松协会的副会长,也是排球校队强劲的二传,可以说除了学习之外,傅珩之所有的时间都花在了这里。
时偌追他的那段时间,不得不暂时抛弃自己的洁癖,迎合他的喜好,一起迎着朝阳晨练。
从一开始的痛不欲生、喘气如牛,在傅珩之的鼓励和陪伴下,他变成了半个跑步健将,在二人分手之前,甚至能够跑下整个马拉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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